广东深圳,54岁女子腹痛不止,家属叫了救护车要将她送到离家2.8公里的公立医院,谁知,救护车违反调度指令,私自将女子拉到了它所属的民营医院。到医院后,女子情况危急,医院处置不了,还没有及时转院,前前后后耽误了8个小时,最后因为延误时机,导致女子抢救无效死亡。女子家属怒了,明明没有能力抢救,却为了利益截单,这简直就是拿人命开玩笑,家属果断报警并向卫健部门反映,但处理结果让家属无法接受。 去年8月5日凌晨,54岁的张女士突然肚子剧痛,她实在扛不住了,家里人赶紧拨了120。 救护车要从急救站出发,把人送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那是一家三甲医院,离张女士家只有2.8公里,而救护车所属的健安医院,是家民营医院,离家更远,3.8公里,所以,家属也明确要求送人民医院。 可谁能想到,救护车来了之后,健安医院的急救人员根本没执行调度指令,直接把张女士拉回了自己所属的健安医院。 当时张女士的女儿在外地读书,只能靠父亲跟着去医院,老人急得满头大汗,也没拗过急救人员。 凌晨00:53,到了健安医院急救室,那时候张女士还意识清醒,只是脸色苍白,肚子痛得厉害。 可到了01:33,CT显示她腹腔大量积血,已经出现休克,情况危急。 医院的一个负责人过来看了看,在病历上写了一句∶条件合适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可这一等,就没了下文。 张女士的病情越来越重,血压一路往下掉。 凌晨2:45,健安医院在一个和龙华区人民医院的微信群里问∶血压现在是30多……能不能现在马上转过去? 六分钟后,又说∶病人病危,已经转不过去了,不转了。 这期间,家属一直在要求转院,却被医院以各种理由推脱。 直到早上8点左右,张女士的血压稍微上来一点,健安医院这才把人往龙华区人民医院送,中间整整折腾了8个多小时。 等张女士被送到龙华区人民医院时,医生一看就急了,病人已经彻底失去意识,瞳孔都散大了。 医生诊断她是失血性休克、脾动脉破裂出血,情况极度危险。紧急做了动脉瘤栓塞手术,还是没能挽回她的生命。 当天下午5点多,张女士因为抢救无效离世,死因是脾动脉瘤破裂出血。 好好一个人,只是突发腹痛,打了120却被拉去了不该去的医院,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这让家属怎么接受? 张女士的女儿根本无法接受,她哭着表示,健安医院明明没能力抢救,却硬把人留下,这根本就是“截单”,母亲本来能活的,这是拿人命开玩笑。 她找了律师,觉得这已经不只是医疗纠纷,相关医务人员可能涉嫌医疗事故罪。 她去报了案,拿到了报警回执,但还没立案,无奈之下,她又将情况反映给了卫健部门。 3个多月后,处罚结果出来了:健安医院因为违反调度指令,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被罚款7.6万元,还被暂停院前急救资质半年。 可家属觉得,这处罚太轻了,一条人命就罚七万多块钱,停半年? 今年4月,省卫健委回复称,已经督促深圳卫健部门检查所有120急救单位,不合格的要整改甚至暂停服务。 可张女士的女儿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她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要求加重对健安医院的处罚。 她不光是为了自己妈妈讨公道,也希望以后别再有人家碰上这种事。 好好的一场急救,因为医院的自私变成了悲剧。 谁能想到,打着“救死扶伤”旗号的救护车,会为了拉病人去自己医院,眼睁睁看着患者错过最佳抢救时间? 这件事不仅让一个家庭破碎,也让人心寒,120的调度指令,难道成了可以随便违背的废纸?以后再打120,还能放心吗?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健安医院明知家属要求与官方调度均指向更近的三甲医院,急救人员擅自违背120调度指令、强行将患者拉回本院,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后来发现患者腹腔大出血、自身无救治能力时,又长期推诿、拖延转院,多次拒绝家属合理请求,直至患者病危才被迫转送,完全违反院前急救的核心规范与救死扶伤义务。 患者死亡直接原因是脾动脉瘤破裂出血、失血性休克,但关键在于,8小时延误与死亡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若按指令及时送三甲,大概率可通过急诊手术止血保命,健安医院的违规转运加拖延转院,是导致错过最佳抢救窗的核心因素。 家属报案后未立案,主因是需医疗损害鉴定确认因果关系强度。 一旦鉴定证实延误与死亡直接相关,相关医务人员可被追究医疗事故罪刑事责任,同时医院须承担民事赔偿。



情殇落叶
这个真的要严惩不贷
用户99xxx67 回复 04-08 22:58
罚了7万
周威力 回复 用户99xxx67 04-09 09:02
好吓人啊,七万也,再截2个单多的都有了!
乄征服者↑
相关人员建议判故意杀人罪!!以儆效尤!
青春
以后就不要去这个健安医院看病了,他们对生命莫视,只讲经济利益,谁还敢去这种医院看病?
顺其自然
这是深圳吗不可思议!
用户15xxx35
才七万,最少要一百多万,要不然直接关闭医院,这些私人医院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反正是私人医院免费我都不去
乱试佳人 回复 04-08 21:44
7万是罚款不是赔偿
5C 回复 乱试佳人 04-09 09:00
你的理解能力不行,人家又没说赔偿
用户14xxx64
应该停止这医院的执业资格
放牛娃 回复 04-09 07:21
追究刑事责任
一步之遥
国内的民营医院是什么德性都懂的,看病绝对不要去。
爱得浪漫 回复 孙青梅 04-08 20:40
其实你还可以找医生开好药单再回家的
孙青梅 回复 04-08 18:55
有次去仁爱医院看病,躺病床上咪着,外面的护士以为我睡着了,互相悄悄说什么问题都没啊?干嘛的?后来进来用酒精洗了洗我,让我找医生开药,我直接回家了。亏了几十块钱掛号费
剑啸江湖
必须严惩这个医院!吊销医院执照!救护车司机必须判刑!
快乐人生
和杀人没有两样
用户10xxx13
应起诉其谋财害命罪
思思
120指挥中心的问题,可直接要求送龙华人民医院。
古越族 回复 04-08 19:07
是的,内部有问题,只是这次出事了,否则怎么不调2.8公里公立医院救护车?
边境人
7万是行政处罚,后续家属可向法院起诉赔偿损失
芝麻开门了
这妥妥的故意杀人罪,肯定是平时有矛盾才借刀杀人。
用户98xxx62
这个处罚真的有问题
阳光
有时医闹真的怪不得患者家属!
爱得浪漫
处理结果是不是应该这样:赔偿死者家属三百万,关停该民营医院,涉事院长与120司机以故意杀人罪判罚,并且他们终身不得从事医疗行业
用户10xxx60
这家民营医院背景不一般
用户10xxx23
必须偿命!
用户15xxx23
医生又不是神仙,包治百病吗?
平安福 回复 04-08 15:06
你这不是放屁吗?家属都要求去最近的人民医院你却私自拉到自家医院,而且无法救治还不肯病人转院拖8个小时的救治时间,你这不是等于故意杀人吗?
Eileen
首先查120吧? 是否有利益关系
用户10xxx77
这可以说是故意杀人了。
用户10xxx92
七万罚款就是一条人命么,不用负刑事责任么,明明就是谋生好不好
梦想还是要有的
这是杀人吧!!
用户12xxx49
呵呵人家花钱了你不服比他花多就可以了
雨林
医院抢病人?抢业务?
用户18xxx18
朗朗乾坤,查个明明白白!漠视生命,延误八个小时!
平凡还看气质
这就是谋财害命,建议以头查起务必严惩相关人员,该毙该无期决不能落网,同时这个也直接关闭,这种医院留着干嘛呢?
KFLT开封田勇
告他!
用户85xxx85
拉的不是病人,是钱。
渔樵
这个120和医院是杀人犯!
用户13xxx08
7万买条命???
吉祥如意
把人的生命当儿戏,直接枪毙这种无良的医生。
中国一老愤青
必须严惩!!!!!!!!!!!!!
金誉
我们这里的医院就是120只允许拉病人回来 不允许送出去
用户10xxx20 回复 04-08 20:37
拉病人出去是120,能管得了的吗?
Eileen
以后是否自己打车去医院,不叫120?
大海MM
卖菜罚11万,这害死人罚7万多
凉果
本来不罚的,主人吵得太厉害了才罚一点点。
乱花渐欲迷人眼
以荆棘溅射为中心
大海
这个是常见的,多
用户10xxx20 回复 04-08 20:38
这次是绕到人命的地步了
前辈
民营医院有赚钱机会管不了这么多了
用户16xxx30
还有这样玩的,应该撤掉院长职务才对
用户14xxx08
健安,就是贱安!
用户35xxx79
上护下正常
wf91863
医院以盈利为目的,悲哀!
洞妖两拐
就这样了
用户16xxx90
什么叫好好一个人
练气壹层
在汕头叫过急救,医生问我想去哪个医院。
用户15xxx76
深圳!挺震惊的
光纤熔接
相关人员应该枪毙,医院永久关闭,杀一敬百
用户10xxx44
一切朝(前)看的后果就是这样。放到个人身上谁也承受不起。但对医院来说来个人就是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