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禁止炸街摩托车,我能够理解。虽说我自己也骑摩托车,但这类行为确实扰民,还会对交通造成影响。然而,要是你提出禁电摩或者禁电动自行车,那就太过分了。公民的路权并非由某一方赋予,而是大家协商的成果。什么叫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也是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最重要工具。它既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也约束你的行为,是社会稳定运转的基石。我们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权属于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倘若绝大多数人都支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入城市,管理部门作为服务部门,是没有决策权的,这种决策权理应交给大众。 还好,我们生活的城市管理的是比较好的,但是在某一些地方,是某一些极少的城市,现在还存在一些落后的观念,这种管理不能代表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至于具体的城市就不点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