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女子去上海出游前,提前在平台上花899订了2晚酒店,结果临近入住时,突

运良说是非 2026-04-06 15:08:52

湖南衡阳,女子去上海出游前,提前在平台上花899订了2晚酒店,结果临近入住时,突然被告知没房了,她点进去一看,发现价格涨到了1299元,且显示“房量充足”,女子觉得酒店玩不起,直接诉至法院要求3倍赔偿,结局精彩了。 2025年9月,冯女士为了旅游省心,早早在平台上蹲到了一个划算的套餐。 某酒店的城景高级房3天2晚,只要899元,相对正常价格能省挺多。 她当即下单付款,就等着到上海后舒舒服服住2晚。 可临到预约入住时,平台却告知她:没房了,你换别的酒店吧。 冯女士觉得很奇怪,离她付完钱也没过去多久,怎么就没房了? 她点开平台一看,同款套餐不仅没下架,价格还涨到了1299元,页面上写着“房量充足”。 冯女士秒懂,这就是嫌之前卖便宜了,不想按原价履约罢了。 她先是找酒店理论,酒店推说平台的问题,她就找平台客服,又被踢回给酒店。 来回折腾好几次,对方要么装糊涂,要么说“没办法”,就是不肯给她安排入住。 冯女士非常生气,干脆把酒店运营方上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台运营方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3倍赔偿, 酒店辩解,说当时确实房满了,涨价是正常市场调整。 可法官看出了猫腻,那就是冯女士付款下单后,和酒店的服务合同就生效了,酒店收了钱就得履约。 一边说没房,一边又涨价卖同款套餐,这不是欺诈是什么? 至于平台,法院查了后发现,平台只是提供交易信息展示和技术服务,既不是合同的一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平台知道酒店在搞鬼,所以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商家卖商品或服务时,明明有能力履约却故意隐瞒真相、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就可以要求3倍赔偿。 就像案例里的酒店,收了钱却谎称没房,转头涨价卖同款套餐,属于典型的欺诈,就得赔冯女士3倍的套餐费用。 最终法院判酒店得给冯女士3倍赔偿,也就是899元乘以3,总共2697元,冯女士告平台的请求则被驳回了。 其实大家不难发现,现在酒店团购越来越多,但其中也有不少套路,有的商家玩不起,看低价卖亏了就想反悔。 商家算准了大多消费者遇到没房只会自认倒霉退款,即便被告,赔偿额也有限,于是通过涨价收益对冲潜在的法律风险。 但只要消费者留好订单、聊天记录这些证据,真遇上这种事,完全可以像冯女士一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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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成为有关

成为有关

3
2026-04-06 21:25

上海?

用户15xxx04

用户15xxx04

2
2026-04-07 00:16

契约精神没有?

不死鸟一辉?

不死鸟一辉?

1
2026-04-06 21:11

这不是找平台?找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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