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弄明白了, 为什么《李白》这件事会闹这么大, 不是因为火,也不是因为谁对谁错,而是那套“先用再说”的潜规则,被直接掀开了[捂脸] 一开始大家以为,只是李荣浩和单依纯围绕一首李白的授权问题,一个喊话,一个道歉,好像事情就结束了。 但往深一看就明白了,这件事之所以炸,是因为太常见了!以至于被忽视! 很多演出都是先唱了再说,火了就赚,出事了再补授权、发声明,成本低得很,久而久之大家就默认这套玩法。 更现实的是,责任还经常被“稀释”,歌手说以为有授权,主办方说流程在走,最后每个人都好像有理由,但规则却被悄悄绕过去了。 说到底,这次不是谁翻车,而是一个行业习惯被央视点名了!以前可以靠“又能怎”混过去,现在不行了。 如果原创赚不到钱,侵权却没代价,那最后还会有人愿意认真写歌吗? 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