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一个60多老头患癌症晚期,把自己的所有财产共3亿多元,全部送给比自己小28岁的再婚妻子,一分钱都没给前妻生的两个子女,引起这两个子女的强烈不满。再婚妻子称从没主动要过财产,自己对丈夫尽心尽意。 这名男子是三亚本地的富商,名下有多处房产、公司股权及大额存款,总资产超过3亿元。 他与前妻离婚后,和93年出生的莉女士登记结婚,两人携手走过了10年婚姻,育有一个儿子。在男子确诊肺癌晚期后,莉女士始终贴身照料,全程陪同丈夫完成了5次化疗,从饮食起居到就医陪护,没有丝毫懈怠,全程没有请护工,所有事情都亲力亲为。 男子在清醒状态下,做出了将全部财产赠与莉女士的决定,他明确表示,这笔财产是对莉女士10年陪伴的致谢,尤其是自己重病期间,莉女士不离不弃的照顾,让他感受到了真正的温暖。 男子在做出决定前,已经和自己的律师、亲友沟通过,所有财产划转手续都是在律师的见证下完成的,不存在任何无效情形,目前相关权益均归莉女士所有,由她独立管理,男子的决定没有受到任何外力胁迫,是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前妻所生的两名子女,在得知父亲的财产安排后,情绪极度激动,公开表示强烈不满。 他们认为父亲是在重病状态下,被莉女士蛊惑,做出了不理智的决定,要求分割父亲的财产,甚至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他们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父亲在赠与财产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是受到了欺诈、胁迫。 莉女士面对子女的质疑,始终保持冷静,她多次公开回应,自己从没有主动向丈夫索要过任何财产,和男子结婚10年,从来没有因为财产的问题和丈夫产生过矛盾。 她强调,自己嫁给男子,不是为了他的钱,而是真心实意和他过日子,10年里,她照顾男子的生活,打理家里的大小事务,尤其是男子重病后,她几乎寸步不离,所有的付出都是发自内心,丈夫赠与财产,是对她10年付出的认可,她会尊重丈夫的遗愿,管理好这笔财产,同时也会照顾好两人的儿子。 这件事在网络上引发了巨大的争议,一部分网友认为,男子的财产是自己辛苦打拼得来的,有权自由处分,谁陪伴他、照顾他,他就把财产给谁,天经地义,前妻的子女没有资格干涉。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男子不顾及亲生子女的利益,将全部财产给再婚妻子,过于绝情,尤其是给两个子女一分钱都不留,难免让人质疑他的决定是否理智。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财产权,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 只要男子在赠与财产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那么该赠与行为就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男子的两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只能继承男子去世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男子在生前已经将全部财产赠与莉女士,财产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不再属于男子的遗产,子女无权要求分割。 很多人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男子的两名子女,在男子晚年、重病期间,有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男子确诊肺癌晚期后,全程是莉女士在身边照顾,两名子女很少露面,更没有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这也是男子做出财产安排的重要原因。 男子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晚年遇到莉女士,10年的陪伴和重病期间的不离不弃,是他最珍视的东西,他用自己的财产,给了陪伴自己的人最实在的保障,而没有把财产留给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本质上是对自己财产的合理处分。 也有不少人质疑,莉女士嫁给大自己28岁的男子,就是为了钱。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两人结婚10年,莉女士在男子60多岁时嫁给她,陪他走过10年,尤其是在男子重病期间,没有选择离开,而是全程照顾,这份付出不是金钱能衡量的。男子用3亿财产,回报莉女士10年的陪伴,是他的自由,也是对这段感情的交代。 目前,事件还在持续发酵,男子的两名子女是否会提起诉讼,尚未可知。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胜诉的概率极低,因为男子的赠与行为合法有效,财产已经完成划转,莉女士是合法的财产所有人。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父母的财产不是子女的理所当然,子女不能把父母的财产当成自己的囊中之物,只有尽到赡养义务,陪伴父母,才能获得父母的认可。同时,公民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就受法律保护。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大大龙
青春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