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9岁北京知青摔断手臂,跑到县城买药。可药钱差1角,他恳请营业员帮忙

热情的狂风晚风 2026-03-31 14:13:08

1970年,19岁北京知青摔断手臂,跑到县城买药。可药钱差1角,他恳请营业员帮忙:大姐,你行行好,我手快保不住了!谁料,营业员冷笑:关我什么事! 那个年代的一角钱能干什么?买两个鸡蛋,或者一盒火柴。可就是这微不足道的一角钱,把一个疼得嘴唇发白的小伙子挡在了药柜外面。陈启生当时站在那间灰扑扑的药店里头,右臂已经肿得跟小腿肚似的,青紫色的淤血从手腕一直蔓延到手肘,疼得他整个人都在发抖。他咬牙从马家沟跑到县城,十几里土路跑下来,断骨在皮肉底下磨得他差点晕过去两回。好不容易凑出身上所有的毛票钢镚儿,往柜台上一摊,一数,就差一毛。 那营业员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烫着卷发头,围着白围裙,手里头正慢悠悠地剥着橘子吃。陈启生喊她大姐的时候,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橘皮上的白络子一根根撕得可仔细。等小伙子把话说完,她才撩起眼皮扫了一眼那只肿胀的手臂,嘴角往下一撇:“关我什么事?”橘子瓣塞进嘴里,汁水顺着嘴角淌下来,拿手背一蹭,接着撕下一瓣。 这话说得多寒人心啊。一个背井离乡的小知青,在异乡的土地上摔断了骨头,连个能帮忙递杯热水的人都没有,就指着这盒药救命。偏偏遇上这么个铁石心肠的主儿。陈启生当时眼泪差点没掉下来,不是委屈,是真疼得扛不住了。那只手要是再耽搁下去,别说干活挣工分,怕是整条胳膊都要废掉。 有人可能会说,不就一毛钱吗,换家药店买不就得了?那个年代县城就这一家国营药店,全城只此一处。更别说你一个插队知青,在县城里举目无亲,上哪儿借这一毛钱去?再说那时候的人口袋里干净得能跑老鼠,一毛钱也得从牙缝里省出来。陈启生把兜里能翻出来的东西全翻出来了,连裤兜缝线的地方都拿手指头戳了一遍,怕有硬币卡在布里。什么都没有。 疼到这份上,人也顾不上面子了。他蹲在柜台前头,把那只肿胀的胳膊小心翼翼托在膝盖上,声音都变了调:“大姐,我不是跟您耍赖,我这手真不行了,您先把药给我,回头我指定把钱给您送来。”那女人把橘子吃完了,拿围裙擦擦手,转身去整理药架子上的瓶瓶罐罐,丢下一句硬邦邦的话:“少一分也不行,这是规矩。” 规矩。这两个字多好听啊,拿出来往人面前一搁,比城墙还厚。可这世上有些东西,是规矩这两个字挡不住的。比如说一个人落到难处时的那份窘迫,比如说一只快要废掉的手臂,比如说一个十九岁的孩子远在千里之外叫天天不应的那份孤独。 陈启生后来怎么凑上那一毛钱的,说起来更心酸。他抱着胳膊蹲在药店门口,疼得满头大汗,一个进城赶集的老乡认出了他,翻遍了全身,从鞋垫底下摸出两张皱巴巴的五分钱票子递给他。那老乡自己穿的是补丁摞补丁的裤子,两个膝盖上的补丁颜色都不一样。他把钱往陈启生手里一塞,说了句“赶紧买药去”,转身就走了,连名字都没留。 陈启生拿着那一毛钱冲进药店,那营业员这才慢腾腾地把药从架子上取下来,一盒跌打丸,几包草药,往柜台上一推。小伙子连句谢都顾不上说,揣着药就往回跑。后来这手臂是保住了,可到底落下了毛病,一到阴天下雨就酸痛,使不上力气。 写到这里我就在想,那一毛钱在那营业员手里,能做什么呢?什么都做不了。可在陈启生手里,那是一条胳膊,是一个年轻人往后几十年的人生。她不是不懂这个道理,她是压根儿没打算去懂。这世上最伤人的从来不是明晃晃的恶意,而是这种“关我什么事”的冷漠。它不像刀子,倒像冬天的凉水,一点一点把人从头浇到脚。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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