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钱也不行!”2025年3月,四川攀枝花,一男子因家庭纠纷无法回家,身上也没什么钱,就在路边物色目标,实施抢劫。被害人路过他跟前时,他突然动手,用胳膊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将其拖走,抢走了被害人身上的20元钱。法院: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据报道,牛某自己患有精神病,事发当天,因为家庭冲突被赶出了家门,他身上也没有钱,就动了抢劫的心思,蹲在人行横道旁的一块大石头上,物色着目标。 当晚11点左右,被害人在他跟前路过。牛某突然间出手,用小臂将她脖子勒住,从小路上把她拖进了一个小公园。牛某一边控制住被害人,一边上手翻她的挎包。被害人担心自己受伤,便将包里的20块钱给了他。 这时候,被害人看见旁边有人经过,便大声呼救,同时挣脱了牛某得控制,逃脱后迅速报了警。很快,警方就将牛某抓获。牛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狡辩称自己当时精神病发作,而且就抢了20块,申请减轻处罚。 法院进行了司法鉴定,认定当时牛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审理之后,法院做出了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网友看后表示,抢劫罪看的不是抢了多少,精神病更不是挡箭牌,犯了罪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若是当时他使用了刀具等胁迫,判罚一定会更加严重! 信息来源:《第7集:悔不当初!男子当街抢劫20元,换来3年刑期+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