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夫妻在进行房事时,为何总会有丫鬟守在床边?难道她们不会害羞吗?原因让人有些难以启齿…… 看多了古装戏,总能见到那样的画面:夜深人静,大户人家的屋子里,夫妻歇息时,床边或外间站着或守着丫头。很多人看到这里会觉得奇怪,主子们做那样私密的事,丫头就在旁边,她们难道一点不觉得尴尬?这个疑问背后,其实藏着古代社会深层的等级规矩和生活习惯。 丫鬟这个称呼由来已久。最早它指的是一种发型,年轻姑娘把头发在头顶两边盘成髻,像“丫”字形状。到了宋代以后,南方一带渐渐把婢女叫成丫头或丫鬟,这个叫法后来流传开来,一直用到民国时期。《红楼梦》里就写了袭人、晴雯这样的丫头,她们在贾府里伺候宝玉,地位有高有低。 袭人原是贾母身边的丫头,本名叫珍珠,因为家里穷,父母养不活,就卖进府里。她性子稳当,办事勤快,后来被派到宝玉屋里,成了大丫头,管着屋里的日常事务,月钱也比别人高。晴雯则是从外面买来的,十岁左右进府,先在贾母处,后来分到宝玉身边。她模样好,针线活儿不错,但性子直,容易得罪人。两个丫头性格不同,却都得按府里的规矩过日子。 古代丫头大多来自穷苦人家。遇到灾荒年景,或者家里日子实在过不下去,父母就把女儿签卖身契卖到大户人家,换几两银子维持生计。明清时期,买一个普通丫头,几两银子就能成交,模样好些或有点手艺的价钱稍高些,但不管怎样,人一卖进来,就成了主家的财产。法律允许人口买卖,丫头签了契,人身不由己,像物品一样可以使唤、转让。 在那样严格的等级社会里,主子看待丫头,就跟看待屋里的家具摆设差不多。吃穿住行全靠丫头伺候,从小到大习惯了身边有人转悠。私密的事发生时,有丫头守在床边或外间,主子也不会觉得别扭。因为丫头被当成使唤的工具,她的感受在主子眼里算不上什么。守夜的丫头责任就是照应主子起居,半夜听见动静就得起来递水递东西,拉拉被角什么的。 有些丫头还担任通房丫头的角色。女主人身体不适、来月事或怀孕时,她们会在必要时候代替伺候男主人。这在当时大户人家不算稀奇,目的是让男主人的需求留在家里,不流到外面。通房丫头往往是主母比较亲近的人,地位比普通丫头略高些,但本质上还是奴仆,随时可能因为主母不高兴而受责罚。 丫头的日子过得苦。白天干各种活儿,端茶倒水、铺床叠被、做针线,还得时时看主子脸色。晚上值夜,睡得不安稳。年轻貌美的丫头,有时会被男主人看上,但这并不改变她们的身份,反而可能招来主母的嫉妒和打压。府里后宅争斗多,出了事常拿丫头顶罪,轻则挨骂挨打,重则丢了性命,也没人替她们说话。 府里大多数丫头结局凄凉。劳累、生病、受责罚,能活到年老被放出去的很少。有的被转手卖到更差的地方,一辈子就毁了。她们从被卖进来那天起,自由就没了,命运完全掌握在主家手里。 这种丫头制度根植于古代社会结构。普通人家靠种地过活,男丁被看重,因为能干活、考功名,女儿常被视为赔钱货。朝廷税赋重或遇上战乱,家里揭不开锅,卖女儿就成了换口饭吃的办法。法律允许人口买卖,让这个制度延续下来。丫头们默默干活,守着各种规矩,包括夜里守床边的事,她们的感受在那个时代很少被人真正放在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