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香港刑法香港监狱 「兩名入境香港 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被判即時坐監兼罰款..」兩名入境香港男女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應課稅品條例》,昨日(三月二十五日)在九龍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坐監六個月及罰款五百港元和坐監兩個月及罰款一千港元。 香港海关 人員於三月二十一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三十八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五萬四千八百二十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二十四萬六千六百港元,應課稅值約十八萬一千二百港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昨日被判處坐監六個月及罰款五百港元。 另外,香港海關人員於三月二十三日在香港国际机场 截查一名三十八歲抵達香港女旅客,並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一萬零三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四萬六千七百港元,應課稅值約三萬四千三百港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她昨日被判處坐監兩個月及罰款一千港元。 香港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港元及坐監七年。香港法律香港执法财经 ………..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