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一个

可可柳八 2026-03-25 23:41:16

当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一个人叫刘德华,我的店没问题!” (阅读前请点个赞,点个关注,主页有更多你喜欢看的内容) 这事发生在2010年左右,这家板鸭店就在四川崇州观胜镇,老板刘老汉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从出生起就叫刘德华,早在1980年,他就靠着自己琢磨出来的板鸭手艺,在镇上开了这家小店。 一开始就是个不起眼的小摊子,兼卖豆花饭和自己卤制的板鸭,凭着几十年不变的地道口味、公道价格,慢慢在当地做出了名气,后来还成了当地老百姓口口相传的板鸭界“四大天王”之一。 附近十里八乡的乡亲,办酒席、走亲戚,都专门来买他这个“刘德华板鸭”的招牌。 随着刘德华在大陆的名气越来越大,成了家喻户晓的全民偶像,他的经纪团队也一直在做全方面的品牌维权,专门打击那些恶意蹭明星热度、冒用明星姓名做商业宣传的不良商家。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四川这家挂着“刘德华板鸭”招牌的小店,想当然地就认定这是蹭刘德华的名气牟利,立刻就给刘老汉发了律师函,要求对方立刻撤下所有带“刘德华”字样的招牌,公开赔礼道歉,还要赔偿一笔不小的经济损失,在沟通无果后,干脆直接把刘老汉告上了法院。 收到法院传票的刘老汉,整个人都懵了,他活了快70年,从记事起就叫刘德华,这个名字是爹妈给的,用了一辈子,开这个店也开了快30年,从来没人说过他用自己的名字有问题,怎么突然就成了侵权的被告? 他想不通,更不服气,对着前来采访的媒体表示,我用自己的名字开个小店,凭手艺吃饭,一没偷二没抢,哪里就侵权了。 这里面最核心的问题,其实就是法理上的姓名权边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法定的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涉、盗用、冒用。 而这场官司的核心区别就在于,刘老汉用的是自己的真实姓名,不是盗用、冒用明星刘德华的名字。 更关键的是,刘老汉1980年就用自己的名字开店经营了,那时候刘德华刚在香港娱乐圈出道,大陆根本没几个人知道他是谁,刘老汉根本不可能有未卜先知、提前蹭热度的可能。 他的招牌能在当地立几十年,靠的是自己的卤制手艺,不是明星的名气,当地老百姓认的也是他刘老汉的板鸭,根本不是远在香港的刘德华。 当时这个事一曝光,全网舆论直接炸开了锅,绝大多数网友都站在了刘老汉这边,大家都觉得,明星的合法权益该保护,但维权不能过度,不能仗着自己名气大、资源多,就垄断了一个名字的使用权。 天底下叫刘德华的人成千上万,总不能因为你成了明星,所有叫这个名字的普通人,就不能用自己的名字做生意养家糊口了。 也有理性的网友说,刘德华的经纪团队也是出于正常的品牌保护,只是这次没摸清前因后果,找错了对象,闹了个不大不小的乌龙。 后来这个案子在法院的调解下,最终也有了个两全其美的结局,刘老汉的板鸭店可以继续使用自己的名字经营,只是在招牌上加上了自己的肖像和门店信息,明确区分开和明星刘德华的区别,避免不知情的消费者产生混淆。 刘德华的经纪团队也撤回了诉讼,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风波,最终也算平稳落地。 放到今天来看,这个十几年前的案子,依旧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现在很多明星动不动就搞过度维权,街边的小面馆、社区的小吃店,只是用了个和明星名字谐音的字,甚至只是用了自己的本名,就被发律师函、告上法庭。 当然那些恶意蹭热度、冒用明星名字牟利的行为,该维权就必须维权,但更多的是像刘老汉这样的普通老百姓,用自己的名字、自己的手艺开个小店养家糊口,根本没有蹭热度的想法。 这种时候,维权就该讲个分寸,不能仗着自己的名气和资源,去欺负本本分分的普通人。 如此看来,法律既保护明星的姓名权和品牌权益,也平等保护每一个普通老百姓,使用自己姓名的合法权利,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继续和谐美好下去。 对此你还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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