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7旬大爷,在供销社上班18年,供销社不发工资,只打欠条,欠了222个月工

努历人生 2026-03-25 16:52:27

辽宁,一7旬大爷,在供销社上班18年,供销社不发工资,只打欠条,欠了222个月工资,累计43万多元,大爷一气之下把供销社告了,法院判决供销社给大爷3年工资,剩下的继续打欠条,大爷坚决不同意,就想有生之年拿回自己的辛苦钱。 这位老人名叫王朝文,今年74岁,家住辽宁凌源。1993年入职当地乡镇供销社,一直工作到2011年,整整18年半时间。在岗期间,他负责售货、看管库房、夜间值守,所有基础岗位工作都踏实完成。这么多年里,单位从来没有发放现金工资,只靠开具欠款条据记账。按照历年薪资标准核算,累计拖欠222个月,总额达到四十三万余元。 随着年纪增长,老人身体逐年变差,养老就医处处需要用钱。他多次上门讨要拖欠工资,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老人选择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案件审理完成后,判决依据时效相关规定,仅支持兑付三年工资,其余多年薪资依旧保留欠款记录,无法变现。 普通人遇到这种结果,内心都会难以接受。一辈子扎根基层,把最好的年华献给集体工作,到老手里只剩一堆无法兑现的白条。老人没有额外诉求,只希望晚年拿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这是最朴素的心愿。 整件事情背后,是供销系统改制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早年基层供销社经历多次调整,账目交接混乱,人员变动频繁。不少同期老职工,都遇到过薪资拖欠、待遇落实困难的情况。经营困难时期,部分单位习惯用欠款替代现金发放,无形中加重了普通劳动者的负担。 相关劳动规范明确要求,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时发放,不能长期拖欠,更不能只用条据代替。当地相关部门早年已经核实老人的工龄信息,也确认了欠薪事实,只是一直没有落地可行的兑付方案。后续单位给出的补偿额度,和实际欠款差距过大,老人自然无法认可。 法律遵循程序规则与时效界限,民生问题更看重情理公平。老人奉献半生,晚年生活却被陈年欠薪困住。这类跨度久、背景复杂的历史遗留欠款,不能一直搁置不管。主管部门应当梳理老旧账目,拿出稳妥可行的处理方式,保障老一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辛苦挣来的收入,是晚年生活最基础的保障。搁置多年的血汗钱,不该变成永远兑现不了的旧账。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0 阅读:1717

评论列表

用户83xxx94

用户83xxx94

6
2026-03-26 10:17

工作18年期间单位的一把手,有几个算几个,把这个工资給均摊掉,还要加上相应的利息。

用户16xxx78

用户16xxx78

5
2026-03-26 10:15

大爷工资挺高啊!

用户10xxx54

用户10xxx54

2
2026-03-26 12:07

编的有点离谱,重新编。

努历人生

努历人生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