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人告路了!经过施工现场不慎摔倒,谁来担责? 济南市民高女士:我去上班的时候

回忆在水一方 2026-03-25 07:31:09

终于有人告路了!经过施工现场不慎摔倒,谁来担责? 济南市民高女士:我去上班的时候骑摩托车从西往东走,到中间接近3/4的时候,路面后期补的那一块比原先的旧路面高十公分吧,走到那一块的时候车把一歪,然后就摔倒了,当时我一动不能动了,是路人把我扶起来的。 他没有设置围栏,也没有任何警示标识,如果有的话,我肯定看到会注意。 律师:按照我们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施工队如果不能证明已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施工方应设置警示标志围挡,包括配备相应的安全人员来防止危险发生,如果他没有尽到这种责任,他就要承担责任。再者作为行人自己没有尽到审慎注意行为,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我在想,就像画面中高处的这一点,那位女士对十公分是不是误解,十厘米跟十公分是不同的,就高出这么一点你还能摔倒,有人说是把眼睛忘家里了吗?长得那两只眼睛是喘气的吗?有网友起哄说,我们又学了一个赚钱的路子,这多好呀,不用上班摔一跤就能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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