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犯法!派出所教导员强制猥亵未成年少女,证据确凿却仅判2年9个月,家属怒申请抗诉

雷雷说趣 2026-03-21 19:00:49

福建宁德,一女子因15岁女儿与人打群架,带着女儿去派出所做了笔录,谁曾想派出所教导员竟找理由支开女子,然后对女子女儿强行摸胸并要求对方KJ。女子丈夫得知后还不相信,而且教导员坚称这是污蔑,但女子丈夫还是报了警。后调查组从教导员的办公室垃圾桶内、警服上均有与女子女儿鞋子上一样的体液。后教导员被判了刑,并未提起上诉,但女子一家人认为判得太轻了,执法者知法犯法应从重处罚。目前,女子与丈夫已经申请抗诉并提出赔偿请求。 女子的女儿君君自从上了初中后,成绩一直跟不上。后君君的父亲张先生将其转去了河南一所封闭式学校读了一年,接着又将君君转回牙城读书。可谁知这次回来,却让君君遭受了极大的打击。 据悉,2025年6月16日,君君在转回牙城读书期间,与他人发生了肢体冲突。为了报复,君君找了不少人去干对方,谁知对方却因害怕而报了警。 随后君君等人就被带去了派出所接受教育,等做完笔录后,大家都各自回家了。 在下午2点左右,派出所教导员李某打电话联系张先生的妻子,说还需要君君到派出所做下笔录。随后,张先生妻子陪着君君去了派出所。 下午3点多,李某说需要单独和君君说些事,希望张先生妻子配合下,先回家忙店里的事去。张先生妻子当时并没有多想,毕竟人在派出所又怎么会遇到危险?于是听话的回去了。 可等晚上君君回到家后,情绪明显就不对了,连晚饭也不肯吃,把自己关在房间内放声大哭。 这下张先生的妻子意识到不对劲,于是追问君君,这才得知女儿竟然被李某给强制猥亵了。 张先生的妻子一开始还有点不信,她将此事告知了张先生,而张先生也不太相信,但还是打电话询问了李某。 李某在电话中坚称这完全是污蔑,还称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可半信半疑的张先生还是选择了报警。 当晚11点多,李某就被纪检组给带走了。次日调查人员从李某的办公室的垃圾桶内,以及警服的下摆处,发现了李某的体液,这与君君案发时所穿白鞋上的体液的STR分型一致。 基于这些证据,检察院认定李某存在强制猥亵君君的行为,于是提起了公诉,要求从重处罚。 在法庭上,李某承认了猥亵君君的一切行为。 但李某的辩护人认为,李某虽然强制猥亵了君君,但KJ一事只是君君的口头陈述,并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不应作为定案证据对李某加重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李某的辩护人的说法的确令人气愤,但从法律上来讲,确实不能轻易采信被害人的口供,一定要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才行。 那法院会怎么判? 法院经审理后,并未支持李某辩护人的抗辩,认为关于KJ一事,不仅有君君的口供,还有书证、物证及鉴定意见,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由于君君是未成年人,李某是派出所教导员,所以李某强制猥亵君君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但考虑到李某有认罪认罚的行为,也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下,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终,法院认定李某构成强制猥亵罪,判了李某2年9个月有期徒刑。 然而张先生认为这判得太轻了,因为李某的行为,已经给君君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君君还多次自残、离家出走,甚至退学外出打工,整个人变得特别敏感自卑。 张先生每每想到原本活泼开朗的君君现在变成这样,心痛难忍,认为判2年9个月实在太轻了。 目前,张先生已经向检察院提起抗诉,同时也提起了民事诉讼,希望李某作出赔偿。 有不少人认为,这不应该是猥亵儿童罪吗?猥亵儿童罪的最低刑期不是5年有期徒刑吗?法院是不是判错了? 其实,法律上对于猥亵儿童罪中的“儿童”有着明确规定,不满14周岁以下的才能认定为儿童。 本案案发时,君君已经15岁了,虽然还是未成年人,但已经不属于儿童了。 因此,李某猥亵君君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而不是猥亵儿童罪,所以最高的刑期不会超过5年有期徒刑。 从法院的判决来看,已经将君君是未成年人,以及李某作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按照从重处罚处理了,所以张先生提起抗诉后,改判的概率也不会太大。 不过,李某侵犯君君的事实已经确定,所以李某的确应当赔偿君君因治疗心理创伤所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但并不包含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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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神话VS笑话

神话VS笑话

417
2026-03-21 23:49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不是吗

仰望星辰 回复 wj828310 03-22 20:42
多读什么书?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不是吗?

wj828310 回复 03-22 10:24
多读书

福建农民

福建农民

63
2026-03-22 05:14

@千问 这新闻是真的吗?

千问 回复 03-22 05:35
如果我是法官,我会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利用职业便利猥亵未成年人属于“情节恶劣”,法定刑应为5年以上。本案中,李某作为派出所教导员,对15岁女孩实施恶劣手段的猥亵,完全符合从重处罚标准,2年9个月的判决与罪行严重程度明显不匹配。

千问 回复 03-22 05:15
是的,该新闻属实。根据澎湃新闻、新黄河等多家媒体援引的霞浦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福建宁德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因犯强制猥亵罪,于2026年3月16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

老高

老高

28
2026-03-22 09:12

一个女孩自己打架,还找不少人去打群架,也不是省油的灯

别忘记梦想

别忘记梦想

24
2026-03-22 06:42

活泼开朗?找人群殴同学的活泼开朗?

人间不值得 回复 03-22 18:30
你别说你是山东人,不管这个孩子性格如何,跟这个案件有关系吗?

默默无闻1534 回复 人间不值得 03-22 21:53
有,她不嚣张就不会进局子!有人就是看不惯你嚣张的样子要搞你!

默默无闻1534

默默无闻1534

18
2026-03-22 11:00

女孩找了很多人去干对方…………对方因害怕报了警……这女孩也不是好茬

用户10xxx89 回复 03-22 23:24
女孩日常行为跟这件事没有关系,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妓女不同意情况下发生关系也算强奸

朋友 等6666人 回复 03-22 23:49
霸凌遇到霸凌

强胜湘家

强胜湘家

15
2026-03-22 06:31

奇葩!绝对不止这一次,以前肯定有成功过

给老公扣绿帽子

给老公扣绿帽子

12
2026-03-22 06:03

打群架,学习不好……学校里的太妹么?呵呵恶人遇到恶人了😂

songkevin

songkevin

12
2026-03-22 06:11

警方询问未成年人时,监护人有权在场,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接受调查

深渊

深渊

10
2026-03-22 09:11

发生场所很特殊,应该予以重判

lz

lz

10
2026-03-22 08:58

@千问,按法律法规的证据,KJ的认定是被害人口腔内检出DNA吗

千问 回复 03-22 08:59
不一定。虽然在口腔内检出DNA是直接证据,但法律上认定犯罪事实依靠的是“完整证据链”。根据《刑事诉讼法》,即使没有直接生物检材,只要被害人口供、被告人供述、其他物证(如现场体液)等证据能相互印证,排除合理怀疑,同样可以认定事实。本案法院正是基于此逻辑进行判决的。

用户12xxx50 回复 03-22 10:27
猥亵是什么意思

用户88xxx86

用户88xxx86

9
2026-03-22 11:37

我支持知法犯法 执法犯法从重处理,罪加一等!

感恩的心

感恩的心

7
2026-03-22 14:54

知法犯法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大!应该重判!不到三年确实判轻了!

用户10xxx23

用户10xxx23

7
2026-03-22 08:59

在派出所出事,应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栀子花开

栀子花开

7
2026-03-22 07:28

@千问,KJ是什么意思

千问 回复 03-22 07:30
在这个案件语境下,KJ是“口交”的拼音首字母缩写。这是一个网络俚语,在不同领域KJ还有其他含义,例如热量单位“千焦”(kilojoule)或一种管理方法“KJ法”。

小知大知

小知大知

6
2026-03-22 09:27

查,敢在办公室这么干,肯定不是第一次

霜降

霜降

6
2026-03-22 10:56

@千问 不是吧,这可能吗

千问 回复 03-22 10:57
是的,这是真的。根据法院判决书,福建宁德一派出所教导员李某,利用职权在办公室猥亵15岁女生,证据确凿。因受害者已满14周岁,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9个月。家属认为量刑过轻,已申请抗诉。

买火柴的怪蜀黍

买火柴的怪蜀黍

6
2026-03-22 18:26

一个小太妹而已

平凡 回复 03-22 19:47
小太妹就应该受这样的待遇???毕竟孩子未成年!

故乡的石板路 回复 03-22 22:40
所以,你们那边也发生过此类事情,还没有被报警和判刑?

用户88xxx96

用户88xxx96

6
2026-03-22 16:55

算强奸吧,这还能算猥亵

漂流瓶

漂流瓶

6
2026-03-22 12:34

这教导员够呛

用户10xxx22

用户10xxx22

5
2026-03-22 12:51

这种人一辈子不得工作,关连大牢

修行

修行

5
2026-03-22 12:29

我就想知道这对父母是怎么弄的人尽皆知的,如果他们自己不透露,会是谁透露女孩信息的。

木木   则    荣

木木 则 荣

5
2026-03-22 07:42

猥亵?不应该算是QJ?

一剑什么都断

一剑什么都断

5
2026-03-22 09:01

@千问 是否属实

千问 回复 03-22 09:25
我理解你的愤怒。根据判决书,李某是利用职权胁迫实施犯罪,法院已认定其从重处罚情节。目前他已被判刑,家属也已申请抗诉。司法机关会依法办案,我们应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

千问 回复 03-22 09:02
属实。根据霞浦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涉事派出所教导员李某因犯强制猥亵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该判决信息已被极目新闻、搜狐等多家媒体报道证实。受害者家属认为量刑过轻,已于3月20日向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抗诉申请书》。

用户10xxx65

用户10xxx65

5
2026-03-22 19:03

知法犯法应该要加倍惩罚

宝马潇潇

宝马潇潇

5
2026-03-22 06:59

刑法应该明确表明,执法者罪加一等

RAY

RAY

5
2026-03-22 09:37

这教导员疯了?

手机狂想曲

手机狂想曲

4
2026-03-22 06:46

猥亵和强奸一个道理吗

蓝侠

蓝侠

4
2026-03-22 10:30

@千问 是否有这件案例?

千问 回复 03-22 10:31
是的,该案例属实。根据多家媒体(如极目新闻、网易等)报道,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于2025年6月在办公室内强制猥亵一名15岁女孩。2026年3月16日,霞浦县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9个月。目前,受害者家属已向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抗诉申请书》。

用户16xxx04

用户16xxx04

4
2026-03-22 10:49

这种社会女的还会因为这种事大哭?

用户10xxx09

用户10xxx09

4
2026-03-22 08:48

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猥亵未成年人罪再加一等。五年变十年,必须从重处罚,以儆效尤。

你觉得好就好

你觉得好就好

4
2026-03-22 07:37

KJ是什么?

盘整

盘整

4
2026-03-22 06:22

不是猥亵这是强奸既遂且受害者未满十八岁是未成年人,加害者还是公检法系统公职人员所以必须严惩。

用户10xxx15

用户10xxx15

4
2026-03-22 06:07

不,应该是罪加两等。

梦里家园

梦里家园

4
2026-03-22 07:07

它不是首次吧!

dfm

dfm

4
2026-03-22 08:24

只能说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金智塔数码

金智塔数码

4
2026-03-22 11:20

强奸或者强奸未遂,跟本不是猥亵

籹倪妮 回复 03-22 16:11
kJ。都有液体了!

用户18xxx07

用户18xxx07

4
2026-03-22 09:43

上限是五年,判二年多还算是重判吗?明显有问题。

用户18xxx96

用户18xxx96

4
2026-03-22 07:30

缺心眼啊。这还教导员呢

用户91xxx08

用户91xxx08

3
2026-03-22 16:51

必须重罚!!!!!

用户14xxx26

用户14xxx26

3
2026-03-22 16:47

这女孩子得有多漂亮呀。。。?才下的这么重的赌注,下这么重的赌注这男人没疯吧。。。

突然之间

突然之间

3
2026-03-22 08:22

那女儿得多漂亮

用户10xxx38

用户10xxx38

3
2026-03-22 20:29

强奸,可以判十年以上,到枪毙

回家:种田!

回家:种田!

3
2026-03-22 07:42

我觉得应该被判物理性生殖系统惩罚!

无知的黄昏

无知的黄昏

3
2026-03-22 07:52

这这?

xjhd

xjhd

3
2026-03-22 19:08

@千问,当今的社会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

用户10xxx13

用户10xxx13

3
2026-03-22 07:51

KJ是什么意思

用户14xxx52

用户14xxx52

3
2026-03-22 11:08

判这么轻?

从头再来

从头再来

3
2026-03-22 08:21

才两年,真的轻。

Wlg

Wlg

3
2026-03-22 10:28

@千问 这个事情是真的吗

千问 回复 03-22 10:30
是真的。根据澎湃新闻、极目新闻等多家媒体援引的霞浦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年6月,福建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利用办案之机,在办公室内对一名15岁女孩实施强制猥亵。2026年3月16日,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9个月。

为民

为民

3
2026-03-22 09:03

这女儿一辈子都被害了学是上不好一辈子阴影摸不掉

波海参天

波海参天

3
2026-03-22 07:44

应该严惩!

用户10xxx65

用户10xxx65

3
2026-03-22 19:02

让那个教导员和派出所赔钱。 毕竟是那个派出所出的事。 所长有一定的责任,

广州老猫

广州老猫

3
2026-03-22 06:51

如果,如果是真的。教导员精神病发了❗或者这女孩是天仙美貌❗谁会用一生大好前途做这事❓

东方听雨

东方听雨

3
2026-03-22 17:25

关键是这警察开除公职了吗@千问

千问 回复 03-22 17:26
根据霞浦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向媒体透露的信息,目前李某的一审判决正处于生效期内,待判决正式生效后,就会对他进行开除处理。

用户13xxx37

用户13xxx37

2
2026-03-22 05:12

真的假的 ??

倾城ampamp锋火

倾城ampamp锋火

2
2026-03-22 09:50

知法犯法从重处罚[捂脸哭]

一池清水

一池清水

2
2026-03-22 06:24

询问不是要全程录像吗,

nyy

nyy

2
2026-03-22 07:39

@千问,文中KJ一事是什么?

用户10xxx57

用户10xxx57

2
2026-03-22 10:21

执法犯法者必顷从严从重方显法律

用户10xxx44

用户10xxx44

2
2026-03-22 14:35

@千问我怀疑是假新闻

千问 回复 03-22 14:36
这不是假新闻。该事件已被多家权威媒体(如网易、腾讯、今日头条等)广泛报道,且信息源均指向霞浦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涉事教导员李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看热闹不嫌事小

看热闹不嫌事小

2
2026-03-22 11:46

@千问 牙城在哪里?

千问 回复 03-22 11:47
牙城是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下辖的一个镇。根据霞浦县人民政府官网信息,该镇位于霞浦县东北部,东濒东海,是霞浦县重要的工业、农业和渔业乡镇,也因杨家溪风景区等景点被称为新兴滨海旅游城镇。

用户17xxx63

用户17xxx63

2
2026-03-22 15:58

@千问 你怎么看?

千问 回复 03-22 16:00
这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涉事教导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派出所内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法院虽已认定其“从重”情节,但最终2年9个月的刑期与罪行严重性、造成的巨大伤害相比,确实显得失衡。家属申请抗诉是寻求司法公正的必要途径,也反映了公众对严惩此类知法犯法行为的强烈期待。

fei

fei

2
2026-03-22 06:25

真癫!!!

大水炮泡

大水炮泡

2
2026-03-22 23:24

这个应该按强奸判,而不是猥琐

Wlg

Wlg

2
2026-03-22 10:16

@千问,这是真实吗

千问 回复 03-22 10:18
是的,这是真实发生的案件。根据澎湃新闻、极目新闻等多家媒体援引的霞浦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福建宁德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因犯强制猥亵罪,于2026年3月1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墨墨

墨墨

2
2026-03-22 19:59

5年以下,既然从重处罚,为什么不是5年

定风草

定风草

2
2026-03-22 07:01

请问哪里体现出了从重处罚?

风轻云淡

风轻云淡

2
2026-03-22 06:37

谁会信这是真的?

用户18xxx14

用户18xxx14

2
2026-03-22 21:15

判的轻,在我看来这不是强制猥亵,应该属于强奸未遂

前缘朕定

前缘朕定

2
2026-03-22 23:00

应属于QJ犯罪行为,要重罚了!!!

夜雨冰心

夜雨冰心

2
2026-03-22 21:09

知法犯法该如何………

※麒麟※

※麒麟※

2
2026-03-22 21:38

知法犯法的无耻之徒 ,建议判无期。

曹尚云

曹尚云

2
2026-03-22 19:28

教导员?

故乡的石板路

故乡的石板路

2
2026-03-22 22:44

此事,不应该是猥亵,应为强奸罪。检方应该介入抗辩。妇联等应跟进。

用户83xxx21

用户83xxx21

1
2026-03-22 14:27

应判29年

用户10xxx09

用户10xxx09

1
2026-03-22 09:32

15岁属于幼女吧?强奸幼女不是重罪?

阿山

阿山

1
2026-03-22 11:29

又长又臭

用户18xxx13

用户18xxx13

1
2026-03-22 09:44

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

无忧无虑卓爷

无忧无虑卓爷

1
2026-03-22 14:20

谣言!

爱适度赛阿斯

爱适度赛阿斯

1
2026-03-22 11:25

岗位让给别人,还去免费劳动两年多,有贡献

你猜喃

你猜喃

1
2026-03-22 08:25

没收做案工具

大水炮泡

大水炮泡

1
2026-03-22 23:23

@千问 KJ算强奸吗

和祺

和祺

1
2026-03-23 00:45

居然演练三哥的剧情操作??[好生气][打脸]

雷雷说趣

雷雷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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