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3月22日,万县地委发出“关于干部参加公共食堂的规定”,当时,经济非常困难,吃饭都有些成问题了。万县地委规定 : 干部“不得单独立灶起伙”,还规定了“必须和群众一样,按照定量吃,不得多吃或吃好的”。
猜你喜欢
【20评论】【43点赞】
【1点赞】
【3评论】【17点赞】
【5点赞】
去非已闻
感谢大家的关注
作者最新文章
热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