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女子向男子借了5万元,男子问她要是还不上咋办?女子没犹豫:还不上就以身相许!男子同意。女子约定了还款日期并写了借条。谁知,还款期满,女子真没钱还,只能去做男子女朋友。后两人发生矛盾分手,男子转头就要那5万元欠款。女子怒了:我已履约,钱不还了!你出尔反尔?网友:这男人不讲武德! 生活里总有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奇葩事,感情和钱搅在一起,往往会闹得一地鸡毛。李女士做生意,手里资金周转不开,房租、日常开销压得她喘不过气,四处借钱又碰了壁,思来想去,她找到了平时关系还不错的朋友张先生。 两人认识挺久,平时偶尔会一起吃饭聊天,算不上亲密无间,但也算知根知底,张先生知道李女士一直在做小本生意,也听过她吐槽生意难做、资金紧张,只是没想到对方会直接开口借钱,而且一借就是5万元。 这笔钱对张先生来说也不是小数目,他犹豫了很久,既怕伤了朋友情面,又担心钱借出去打了水漂,毕竟李女士当时的处境,能不能按时还钱谁也说不准。 纠结再三,张先生还是松了口,但他没直接转账,而是当着李女士的面问出了最现实的问题:这笔钱你要是到期还不上,该怎么给我交代?换做旁人,大概率会说抵押东西、分期偿还,可李女士当时急着用钱,脑子一热就脱口而出,语气格外笃定:还不上就以身相许,做你女朋友,这笔账就算两清。 这话一出,张先生先是愣了一下,看着李女士认真的神情,他没再深究这句话的分量,也没考虑背后的风险,当场答应了借款。两人当场敲定了还款期限,李女士亲手写下正规借条,把借款金额、还款日期都写得明明白白,唯独没把“以身相许抵债”这句话写进借条里,只是口头达成了约定,双方都觉得彼此信得过,没必要把话说得太死,也正是这个疏忽,为后来的矛盾埋下了伏笔。 拿到5万元后,李女士立刻投入到生意周转中,可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她的生意并没有迎来转机,反而越发惨淡,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她翻遍所有账户,确实拿不出一分钱还债。按照当初的口头约定,李女士没有推脱,主动找到张先生,表明自己无力还款,愿意履行承诺,以女朋友的身份相处,抵消这笔5万元的债务。 张先生也没反对,两人就此从普通朋友变成了情侣,开始了同居生活。刚开始相处时,双方都刻意迁就彼此,日子还算平静,可感情本就不该和金钱捆绑,带着债务滤镜的相处,注定藏着无数隐患。随着相处时间变长,两人的性格差异、生活习惯矛盾逐渐暴露,吵架成了家常便饭,当初约定抵债的默契,慢慢被无休止的争执消磨殆尽。 这段靠债务维系的感情,仅仅维持了几个月就走到了尽头,两人和平分手,本以为这件事就此翻篇,可张先生转头就翻出了当初的借条,找到李女士要求她偿还5万元借款。这个要求让李女士瞬间炸毛,她觉得自己完全履行了当初的约定,既然已经做了张先生的女朋友,这笔债务就该一笔勾销,现在分手了再要钱,纯属出尔反尔。 李女士态度强硬,直言自己已经按承诺履约,这笔钱绝对不还,甚至指责张先生不讲信用,当初说好的抵债方式,如今翻脸不认人;而张先生也有自己的说法,他觉得当初的口头约定只是玩笑话,借条才是实打实的凭证,恋爱是恋爱,借钱是借钱,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李女士必须还钱。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这件事被传到网上后,立刻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有人站李女士,觉得男子当初既然同意了约定,女子也照做了,分手后再讨债就是不讲武德;也有人站张先生,认为感情不能用来抵债,口头约定不算数,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女子理应还钱。 其实类似的纠纷并不少见,现实中不少情侣、朋友之间,都会因为大额借款附加各种口头条件,可很多人忽略了关键的法律边界,身份关系不能作为债务的履行方式,这类违背公序良俗的口头约定,往往不具备法律效力,反而会让原本简单的借贷关系,变得错综复杂。 一边是白纸黑字的借条,一边是信誓旦旦的口头承诺,感情和金钱纠缠在一起,是非对错很难简单评判。那么你觉得,李女士已经履行“以身相许”的约定,这笔5万元借款到底该不该还?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用户84xxx10
这女的就没想还这个钱。
把酒醉清风
没有约定次数
逍遥
男的是渣,女的思想道德也有问题,被白嫖也是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