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斤排骨炖好放门口被大爷整盆端走 近日,辽宁沈阳,火锅鸡店主张女士将刚炖好的排骨放门口“放凉”,不料被一位大爷整盆端走。张女士称,当时上货上了40斤排骨,高压锅烀熟了之后,当天用不了,剩了20多斤,大概400块钱,放门口放凉了以后准备放冰箱保存,刚放到门口被大爷端走了,感觉又可恨又可笑,目前已报警。 20斤排骨被大爷端走:不是眼花,是心黑! 放门口晾凉的排骨,又不是弃物,大爷瞅准机会连盆端走、毫不含糊,这哪是误拿,分明是明目张胆占便宜! 一句“以为没人要”,就能把偷窃说得理直气壮?不问自取就是偷,年纪大绝不是免罪金牌! 贪一口肉,丢一辈子脸。坏就坏在有些老人,倚老卖老、自私自利,把别人的东西当自己的,毫无底线、毫无廉耻! 什么大爷?为什么我们现在管偷东西的人叫大爷呢?不管是大爷大妈,以前的人都管他们叫贼,现在我们都不用贼字来形容人了。 坏的还是那一拨人,只是他们变老了,我想现在的孩子一般都干不出来这样的事情。大爷以为排骨是野生的。😄😄😄 就是不处罚导致的,给他弄个盗窃罪,判一年,小区里竖牌子公示。看他能不要脸到什么程度。 20多斤排骨价值四百元,其实不止,买回来要洗烧,作料及人工成本未含里面,另外卖出的利润及管理成本未会里面,偷和盗虽有区别,但都是犯罪,起码赔加罚款并拘留… 大爷的行为可耻,但这个店主把食物放门口也不对,没点安全意识,要是有人往里面加点料,然后不知道卖给了客人吃,怎么办? 大爷闹肚子,起诉赔偿一万元。万一吃死了,你可就摊上事了,法官肯定会让你赔钱。 附近有个便利店老板巷子放鸡笼养2只半大鸡,捡垃圾的老奶连鸡带笼提走了,报警了,一个半小时就找回了,另罚款赔了五百块,不然就得坐牢。警察让她自己选!她选赔钱,打电话给儿子过来交的罚款。 网友表示:我70年的 小时候家里住平房 有个邻居蒸了一锅馒头 被另外一个邻居家10多岁的孩子连锅都端回家了 这个老头可能就是当年那个小孩 。 哈哈哈还真差不多,坏人变老了呗。 我有次出去吃饭,打包了两个菜回家给我老公吃,回家经过体育馆,想去跑两圈,由于穿着高跟鞋不方便跑步,我脱下高跟鞋光着脚跑,跑了两圈就发现我的高跟鞋跟打包的菜都不见了🤦,不知道被谁偷了,真恶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