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一女子管男子借5万,男子开出条件,如果女子到期还不上钱,就得做他女朋友,女子答应了,到了还款日,女子拿不出钱,就按约定和男子处起对象,但2人没有感情基础,没多久就分手了,男子立马翻脸不认人,要求女子还钱,可女子认为自己已经履行承诺,那笔账应该一笔勾销。 张先生把李女士堵在门口时,吼出的第一句话就是:钱呢?不还钱我就去法院告你! 李女士一脸委屈,回怼道:咱俩处了这么久对象,这5万块就当分手费不行吗?你还要钱,还要不要脸? 这两人原本是朋友,因为一笔5万块钱的借款,闹成了现在这副仇人见面的模样。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那时候李女士手头紧得叮当响,不知道是生意周转还是急着用钱,开口找张先生借5万。 张先生不是什么大款,但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就提了个条件:钱可以借,但得打借条,限期还。 本来这事儿到这一步还挺正常。然而,两人嘴上没把门的,竟扯出个离谱的附加条款。 张先生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要是到期还不上,你就得做我女朋友。 李女士当时急着用钱,脑子一热,想着先把钱拿到手再说,大不了到时候赖账,居然一口答应了。 日子过得快,转眼到了还钱的日子。可此时李女士兜里比脸还干净,哪拿得出5万? 张先生这时候也不提钱的事了,直接要求履行当初的承诺。 李女士没辙,只能硬着头皮搬过去跟张先生同居,真的当起了抵债女友。 可这强行凑在一起的日子哪能好过?俩人没有感情基础,摩擦不断。 张先生觉得自己花了钱是“买”来的女友,对李女士指手画脚。 李女士觉得自己是被迫“卖身”,心里憋着一肚子火。 两人天天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甚至动手。 那段时间,李女士心里苦啊,觉得自己像是签了卖身契,一点自由都没有,但又想着毕竟欠人家钱,只能忍气吞声。 终于有一天,李女士忍不了了,收拾东西直接搬走,铁了心要分手。 张先生一看人财两空,急眼了。钱没还,人也跑了,这不是坑人吗? 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张先生坚决要钱,李女士却觉得:我陪你这么久,这5万块早就抵消了。 李女士心里的算盘打得挺响。虽然法律上讲恋爱自由,但我们有约定啊,我履行了义务,这债就该消了。 但她显然把法律想简单了。 借钱是借钱,谈恋爱是谈恋爱,这两码事根本不能混为一谈。虽然两人签了个“还不上钱就做女友”的协议,但在法律上,这种拿人身关系,也就是谈恋爱、结婚这种事当商品买卖的约定,是无效的。 为什么?因为这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双方约定“还不上钱就做女友”,将人身关系,恋爱、同居作为债务清偿的标的,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与伦理秩序,属于典型的违背公序良俗行为,该条款自始无效。 法律严禁“以身抵债”等交易化人身关系的做法。 虽然做女友的约定无效,但借款事实真实存在,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因此,李女士不能以履行无效的情感契约为由抗辩,仍需承担5万元的还款责任。 所以,那个做女友的约定,从一开始就是废纸一张。但这5万块钱的借条,可是白纸黑字写着的,是真实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不管两人谈没谈恋爱,李女士欠张先生的这5万块钱,是一分钱都不能少的。 最终的结果很明确:李女士以为的“肉偿”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她不仅白搭进去一段时间的感情,还得老老实实把这5万块本金还给张先生。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唾面自干
告他强奸
我太老实了。 回复 03-18 10:06
这个时候告他强奸??你这种就是诬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平淡是福 回复 03-18 14:27
弱水三千,只取一嫖,不算强奸。
吴笑我
告他胁迫啊,哈哈
現在的、我 回复 03-18 12:39
借款协议都写着以身相许的,告什么胁迫?这都已经证明是自愿的。
寂寞高手 回复 現在的、我 03-18 13:54
不作数,那是什么都不作数
52dhhjhdg
女的很精明,假装没钱,借你钱不还和你假装爱媚几天,这钱就有理由不还了
秋天不回来 回复 03-18 06:29
都特码的同居了这是暧昧?这是男的对李女士当保姆使唤,才走向分手!能不能阅读理解一下?
52dhhjhdg 回复 秋天不回来 03-18 06:44
你是那女主吧,不然文章上都没写,你怎么知道?同房和当保姆使是真实的么?也许就是个说词!
我心依旧
我就纳闷,男人女人都是人,都有七情六欲,男欢女爱也是人之常情吧,怎么在华夏大多数人的思想里,这种事往往都认为是男人占尽了便宜,真特么好笑。
chaboshi 回复 03-18 15:43
这个还要看个人意愿。有的主动,有的被动,不难定性
木火生 回复 03-18 15:20
矛盾纠纷
晓风明月
50000/400=125,达到这个次数就不亏了
用户12xxx75 回复 03-18 11:32
就你最精[滑稽笑]
丶上善_ 回复 03-18 10:45
哈哈
用户16xxx38
女的傻,既然搬去跟他同居,去了就叫他把借条撕了呀[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五杀嗯咯 回复 我太老实了。 03-19 21:36
不撕不给上
我太老实了。 回复 03-18 21:07
这才是高明之处,但是男人又不傻子
小痞气
这个女的把自己看的太值钱了,同时也把自己当商品了
用户37xxx62 回复 03-20 12:32
5万还值钱吗?不是白菜价吗?在江西,福建5万最多摸手
河东狮吼 回复 03-20 09:15
这就是人家高明之处,一举两得,真的是劫财又劫色
肥佬
兄弟啊,你小心啊,万一人家姑娘学山西大同那位一样告你强奸你就麻烦了😄😄😄
山兰 回复 我太老实了。 03-18 10:33
告你以借条胁迫发生关系可以吗?
我太老实了。 回复 03-18 10:07
这个时候告不了了。。强奸是要讲证据的。。
無冕聖皇
肯定使了,回头再要钱。不要脸啊
正在想eee
同居了几个月,差不多可以了[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随风潜入夜
双方记过,5万充公
tb_514852 回复 03-19 12:59
谁出钱充公?女的出吗?那为什么不直接还钱[打脸]
rainleaf1198298573
杨白劳欠钱,喜儿被抵债,法律上也应无效,这笔钱还应该还的。
用户77xxx21 回复 03-19 18:47
那个时候卖身合法的
用户10xxx23
我想问一下睡了没
夏天 回复 03-18 06:07
都同居了,你说有没有睡
亮剑 回复 03-18 07:55
知根知底了
笑青天
其实如果这女的有心机的话,是完全可以告男的强奸的。哪怕是同居女友,哪怕前面同意做过无数次,只要有某一次的性生活中女性故意表露出不同意的态度,甚至欲拒还迎故意勾引或玩刺激都可以,只要男的带了少许的强迫就都可以告
rock mountain 回复 03-19 17:03
你说的对,在人前大吵一架,关系搞僵,然后隔些天私下假装和好,在无法取证的情况下,玩激烈点,身上最好有点轻伤,然后告他。有关系不合和伤情,估计男的大概率要进去,就算最后没判,男的也会元气大伤
陈进财
如果判可以不还,那这钱相当于嫖资。
我太老实了。 回复 03-18 10:08
你想多了。
粤来粤旺 回复 03-19 19:39
这样不太好吧,算交易这个钱就要上交了,说成赠予,又得交税,玩不过这些专家。还是两个回家关门会议吧,
相遇相知
我去就现今这社会你居然敢开这样的条件。我是那女的有钱以不还[抠鼻][抠鼻][抠鼻]
“幸福”靠近我
这女的技高一筹啊,想用处对象的方式扯平五万欠款,真是花样百出
用户10xxx99 回复 03-19 00:15
那男的为什么提?是为了花钱嫖,还是不花钱白嫖?
粤来粤旺 回复 03-19 19:41
人家有青春资本,卖得高价[滑稽笑]
鈊瀡伱變
分手就一定要男方给女方分手费吗?男女平等都是双方你情我愿而且都是相对论的,难道就不能女生给男方出分手费?
lz123 回复 03-19 09:01
这个时候就不男女平等了
用户92xxx86
睡的时候将借条拿回来不就行了吗?
迷上班 回复 03-18 17:10
女的没那男的精
9
搬到他家里去住了!男的告女的强奸
用户15xxx74
违背妇女意愿[滑稽笑]
快乐的忧伤
活该,以为有了印钞机就一切顺利,可以抵账吗?[滑稽笑]
幸福人生伴你一生
女主目骗钱
用户10xxx28
应该将两个要求分清,一,五元借款应当还清,二男方应赔偿女方人格损失费,如不赔偿,应告他强奸罪。谢谢
用户18xxx75 回复 03-24 07:55
那再告你个勒索罪 就算告qj也要去物证的
塞外剑仙
一不做二不休
大海
女同志就不应该把自己不当回事。借钱和谈恋爱是两码事,要正确区分。
用户10xxx93
女的很精明,假装没钱,借你钱不还和你假装爱媚几天,这钱就有理由不还了
ak
来个胁迫强奸!
用户15xxx40
这女人也傻,他要人的时候叫他把借条撕开了啥?也就不存在白嫖了
用户35xxx46
如果是按约定,这就是嫖资,没收违法所得,钱给国家。如果是自由恋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武寒旭
放屁,以身抵债不成立,那就是强奸。
思烟
协议应尽量写详细,如:利息咋计?处多久朋友?超出咋补?提前终结咋算?…等等
人为了钱还有什么不要脸的事情干不出来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一巴掌打脸上不是一样会响。
与时俱进
这男的缺德,女的缺根弦!
鸿门镖局北舵
愿赌服输,欠债还钱,白纸黑字,无法抵赖!做人要有契约精神,诚信为本,女子确实失信在先,这次确实不怪男的[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雪逸
以钱相逼,也是强迫,算强奸
雪月
这种事交易是违法的!应该没收违法所得,对双方进行罚款,拘留!
北极
还不如当保姆呢,干十个月就还清了!
达人
女子和男的处对象再要男人30万彩礼,结了婚再离,还能赚男人十几万呢。
我太老实了。 回复 03-18 21:10
你这招才是最狠的,前面有人支招告他强奸,以文章中这个案例,根本就不存在强奸,所以你才是最狠的那个。
王大嘴口洋
打折吧!二万五?
用户13xxx03
如此多人评论真是怪事,无聊!
用户10xxx33
鸡飞蛋打
快乐肥宅
女的怎么不去诬告,是没有小红书看吗?
用户10xxx02
我现在是躺在床上看
喝醉的鱼
各打五十大板,双方都存在一定的错误,不过男主这是在打擦边球啊。 [得瑟]
David soup
最后居然是蒋欣的图片?
用户65xxx75
渣男。
用户10xxx17
这两个男女是卖和嫖的关系,巳经犯法了。
用户10xxx55
白嫖成功!精明的生意人又赢了一回。
向日葵
男的不讲武德
钟爱一生
叔叔:这就是你按次转账累积五万的理由?
没有梦的年华
这女的从搬入男方家的时候就盘算着分手了,吵闹的过程是标配的,只可惜功亏一篑。
宁人
聪明反被聪明误
菁苔
她还要借钱吗?
天山雪莲
如果女的没搬过去!男的上门同居!随时可以告强奸!是女的不够聪明
狠批熊
这图怎么看着像蒋欣啊[打脸]莫非又是瞎鸡吧扯鸡毛[doge]
徦好人
我觉得这个借条加上附加那个也是属于违法的。
一剑客
胡说八道
老君
女的都不在乎做继女了,还会在乎那些??
梁溪风雅
娱乐八卦不较真
尘少如烟亦
为毛没有把借条拿回来?
兰花草
什么叫法律 难道世俗和道徳是在法律之上 事实胜于雄辩 道德和事实无关
用户10xxx51
周愉与黄盖!
金生今世
女的亏大了😂
奋斗
女的可亏大了
简单快乐的羊
普通人之间能借五万块钱的朋友说没感情?
笑看人生一世风云
比强奸可恶
三月天
以毒攻毒,对付无赖就用耍赖的手段:承诺还钱就是了,但又没说何时还,尽量拖,就说手紧暂时没有钱。
心灵的旅行
活该
老F
技术不行还是技术太好?
用户81xxx91
以前有钱时,花钱都找不到这样的女人。现在穷了,更没机会了
用户81xxx82
谈感情伤钱
wahoo 回复 03-19 12:41
[爱心]
王小三
这不告强???那家暴时报警,没20万不和解
用户10xxx12
钱是不能随便借的,借钱容易,还钱难了
温海
婚内都能判强奸罪名,这样的要告强奸……
求闲若渴e
借钱啰!有需要钱的年轻漂亮女孩吗?
lin雨
我是男人,非常反感男的做法,我很穷,但不会为难女人,
生如夏花
这男的也太过份了
剑啸江湖
渣男渣女。
用户10xxx27
这应该保护女性。男人已经赚了。五万是同居经费。
硕果累累
双方没有感情,摩擦不断,这里是重点,要考的。
用户10xxx29
告嫖
网圈圈
两个都不是好鸟,一个要还全部,一个要抵全部
思考者
按照现在的法律,找个机会告就行了
这BOSS有点酷
被白嫖了。
用户18xxx74
不讲武德
茶夫子
靠,有钱人还能这么玩,学会了
战国小伙
千问这是真的假的?
@:@
以欠帐胁迫也算强奸。
梁菁菁
这算嫖资吗?
注定
违背妇女意愿,强奸罪。谢谢!
用户10xxx14
一开始女的就算计好了的,没想到倒贴了
平淡一生
怎么不约定还不上嫁给他❓
用户68xxx66
[裂开][裂开]5万块你还想玩一辈子啊
举杯敬风尘
想白嫖对方的五万块钱,结果自己不懂法,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倒打一耙说自己被对方白嫖了一段时间!
下棋
联系我,我接你5万还债。
土豆
这属于欺骗罪诈骗罪论处
用户14xxx64
另没一个局
粉末
一个吃没吃够 一个价没谈拢 再谈一次喽
yuan
反手告他强奸
我太老实了。 回复 03-18 21:16
如果文章中这个男人睡了她,她第二天反手一告,强奸罪就成立了,不过这种不要脸的做法,将来的代价更大。
笨笨 回复 我太老实了。 03-19 12:21
把人送进去了,但钱还是要还,二个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