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欺负人的下场!”辽宁抚顺,一男子得了脑癌,为治病欠下不少外债,病情好转后,2005年摆了个修自行车摊挣钱还债,谁知来了辆奔驰,把顾客的自行车碾坏,男子不让她走,要她等车主来了赔钱。女子叫来父母,说自己受了欺负! 这位男子名叫刘兴伟,当年五十岁左右,他的修车摊摆在抚顺市新抚区东公园街凤翔路的农行西侧,平日里靠修理自行车、电动车谋生,日子过得十分拮据。 此前他确诊脑癌,手术耗尽了家里所有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外债,病情稍微好转,就立刻支起摊子,只想靠自己的手艺慢慢还债,撑起这个家。 事发当天是2005年10月5日下午,23岁的女子邹华驾驶一辆奔驰车经过,不小心撞坏了刘兴伟待修的一辆顾客自行车。 刘兴伟见状,连忙上前拦住邹华,希望她能等车主前来核对情况、协商赔偿,可邹华却十分不耐烦,不愿多等,双方很快吵了起来。 争执不下时,邹华拨通了父亲邹有学的电话,谎称自己在修车摊被人欺负,没过多久,邹有学赶到现场,不问青红皂白就对刘兴伟大骂,随后还动手扇了刘兴伟几个耳光,甚至拿起修车工具追打他。 刘兴伟一时无力反抗,只能暂时离开现场,可心里的委屈和愤怒却越积越多。 几分钟后,刘兴伟重新返回摊前,看到邹有学父女仍在原地,怒火瞬间爆发,他拿出随身的尖刀,朝着邹有学腹部连刺数刀。 就在这时,邹华的母亲白素艳也赶到了现场,失去理智的刘兴伟又朝着白素艳腹部刺了两刀,随后转向邹华,在她胸腹部连刺数刀,三人当场倒地。 行凶后,刘兴伟慌乱之下逃离现场,躲到抚顺一处花园的树丛里躲了两天两夜。这段时间里,他的精神彻底崩溃,试图自杀却没能成功,最终在10月7日上午选择投案自首。 经法医鉴定,白素艳和邹华因伤势过重身亡,邹有学身受重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2006年4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公开宣判,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刘兴伟,其辩护律师则辩称刘兴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法院最终认定,刘兴伟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虽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一方存在过错,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刘兴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其赔偿邹有学经济损失4.2万元。 那么,大家认为法院的判罚是否合理呢?欢迎理性讨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