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存钢律师:从起诉麻烦方面来谈为什么不要

曾存钢 2026-03-14 18:02:23
曾存钢律师:从起诉麻烦方面来谈为什么不要借钱给朋友? 曾存钢律师写于2026年3月9日,深圳 当事人江某,在浙江工作,因借钱10万元给她朋友刘某。刘某承诺10天内归还,故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0天后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当时双方没有写借条,后来好不容易才补签借条,补签的借条依然没有约定利息。在后来的三年多时间里,刘某依旧未归还一分钱。 于是刘某向浙江当地法院起诉。起诉立案时,法院要求其提供借款发生时至起诉时支付宝、银行卡、微信全部流水。 故此,江某不得不请假去银行打印银行流水。最后江某打印了上百页的流水。 江某为了起诉,支付了律师费、打印费、交通费、诉讼费、公告费,因此请了假,耽误了工作。比前面这些打官司成本支持,更大的代价是,江某因借出去的钱未收回来,长期遭遇精神方面的苦恼。最终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是钱至今没有执行回来。 江某出于好意借款给朋友,只是借款收不回面临打官司麻烦的一个典型案例而已,目前这样的纠纷确实很多,但是真正能够拿回钱的却很少。 所以,作为律师,我建议大家不要轻易借钱给亲友,要仔细衡量和斟酌,现今银行借出去的钱都很难收回来,又何必自讨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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