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国资国企改革:功能性改革的纲领与路径
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公布。纲要共62章、58461字,其中第十八章第一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347字、八句话,确立了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总纲领。中盛投资 认为,这是一场以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为主线的功能性改革,为“十五五”时期国企改革定根、立魂、明向,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改革总纲:以核心功能为统领,锚定功能性改革方向
纲要开篇明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这是统领全局的总纲领,标志着改革重心从单一竞争力提升转向核心功能优先、竞争力服务功能的价值逻辑。核心功能是根与魂,核心竞争力是手段与支撑,新一轮改革的本质是功能性改革,一切举措围绕强化国企战略功能展开。
二、主线抓手: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
制定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目录,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加强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这是改革的核心主线,包含三层逻辑:一是以指引目录为总牵引,破解长期以来结构调整缺乏顶层抓手的困境;二是以三个集中明确功能边界,锚定国企战略定位;三是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形成闭环操作链,推动央企资源向20个重点行业集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效优先。
三、改革破题:深化分类改革,构建精准治理体系
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加强主责主业管理,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构建分类考核的治理体制。分类改革是改革的基础与前提,本轮改革实现补课与深化:以功能定位厘清企业边界,以主责主业管理聚焦核心业务,以战略使命评价校准发展方向,以分类考核激活治理效能。这一链条从根源上避免改革“夹生饭”,让不同类型国企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四、机制保障:完善市场化经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市场化经营机制是国企活力的制度根基,本轮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不动摇,聚焦价值创造而非形式合规,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落到经营实效上,以机制创新支撑功能实现,形成“机制活、效率高、价值优”的良性循环。
五、创新突破:健全原始创新制度,抢占科技自立自强制高点
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这是本轮改革的重大创新,直击0—1原始创新的关键短板,为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新型生产关系适配科技创新需求,推动国企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与现代产业链链长,以制度创新激活科技创新。
六、监管转型:完善监管体制,激活两类公司功能
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更好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监管改革从“重审批、强管控”转向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核心是做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以资本为纽带优化监管方式,厘清监管边界、释放企业自主权,破解“监管越位、改革躺平”的痛点,实现监管能力现代化。
七、评价导向:健全增加值核算,树立新型政绩观
健全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增加值核算制度。以增加值替代传统产值指标,构建更贴合功能性改革的评价体系,引导国企从追求规模速度转向注重质量效益、战略价值与社会贡献,树立与核心功能相匹配的新型政绩观。
八、生态协同:深化国企民企合作,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规范开展股权合作、战略协作、资源整合。立足“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总体要求,推动国企民企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优化国企发展生态,彰显“两个毫不动摇”的制度优势,为国企功能发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盛投资 深研解构小结:体系化推进功能性改革,筑牢强国建设国企根基
纲要八句话构成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系统完整的改革体系:以核心功能为根,以布局调整为干,以分类改革为基,以市场化机制、原始创新、监管转型为枝,以科学评价、协同发展为壤,共同构筑功能性改革的完整生态。这是站在国家战略高度的顶层设计,为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下一步,需以纲要为统领,强化原则性、创新性、时效性与操作性,推动国企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