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7岁男生在酒吧玩耍时,碰到一名比自己大6岁的女子,对方不仅与其发生了关系

绾玉说 2026-03-11 17:34:54

四川,17岁男生在酒吧玩耍时,碰到一名比自己大6岁的女子,对方不仅与其发生了关系,还给了其100元红包。没过多久,女子又连续2次与男生相约发生了关系,并且每次也都给男生50元红包。可男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又过了没多久,女子再次联系男生,但却声称自己宫外孕,不仅流产了还切除了输卵管,要求男生赔偿。遭拒后,先是报警,而后又将男生告上法庭向男生索赔12余万元。法院这样判! 200块钱红包,换来12万索赔——这笔账,法院最终没让这个17岁的男生背! 2023年12月的一个夜晚,张某于酒吧邂逅何某。彼时的他,无论如何也难以预料,这段关系竟会以如此荒诞不经的方式落下帷幕。23岁的何某主动搭讪,当晚就把他带回了家。张某清楚记得自己说过"我才17岁,还在上学",可何某压根没当回事。 离别之际,微信界面蓦地弹出一个百元红包,美其名曰“路费”。这突如其来的红包,于离别之时添了几分别样意味。 12月12日凌晨,手机又亮了。何某发来50块红包,附上地址。张某去了,走的时候又是50块。1月2日凌晨,同样的剧本再来一遍。三次见面,全都在深夜,全都是红包开场,全都以红包结束。 然后何某就消失了。 直到1月底,她突然打来电话,声音里带着哭腔:"我宫外孕了,输卵管切了,你得赔10万。"张某脑子嗡的一声——他一个未成年的学生,哪见过这阵仗?拒绝赔偿之后,何某先是报了警,调解没结果,转身就把起诉状递到了法院,索赔金额直接涨到12万多! 法庭之上的激烈对峙,恰似两条永无交集的平行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法律的场域中各自延伸,难有交汇融合之时。 何某咬定:"我们是男女朋友,他花我的钱,现在出事了就不认账。"张某憋着一肚子委屈:"每次都是她主动约我,还给钱,我哪敢说自己是她男朋友?" 法官翻开聊天记录,不禁讶然。映入眼帘的,尽是凌晨时分的红包转账记录,密密麻麻,在屏幕上格外扎眼。没有日常问候,没有节假日互动,甚至连一句"在干嘛"都找不到。这哪里像情侣相处?倒更像某种交易的流水账单! 关键问题来了:这宫外孕到底是谁造成的? 何某根本无法提供切实证据,以证实那两个月的时间里,仅与张某一人有过亲密关系。她身为酒吧陪酒女郎,结识张某不过短短几小时,便将其带回家中。如此行事,尽显随意,其行为模式着实缺乏审慎考量。法院在判决书里写得相当直白:双方未同居,平时无来往,不存在法律上的忠诚义务。 说白了,怀孕这件事的因果链条,压根就没法闭合! 况且,何某身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作为23岁的成年女性,理应拥有对自身选择的清晰认知,这难道不是不言而喻的吗?她主动邀约,主动支付"路费",这些行为背后的风险,凭什么让一个未成年人来承担? 1月24日的手术记录显示,何某做了"脐单孔腹腔镜下左侧输卵管切除术",住院5天,构成九级伤残。这个结果确实让人同情,但同情归同情,法律责任是另一回事。法院必须回答一个问题:张某的行为和何某的伤害之间,存在明确直接的因果关系吗? 答案是:不存在! 判决书最后一段话说得清清楚楚:怀孕不是因侵权产生,宫外孕的后果也非因侵权造成。何某要求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驳回全部诉请! 这个判决或许会让某些人觉得冷酷,但法律从来不是用来分配同情心的工具。它要做的就是划清责任边界——成年人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未成年人不该为别人的意外买单。 那200块钱红包,最终没能换来12万赔偿。它只是证明了一件事:当交易化的外衣披在关系上时,别指望法律会把它当成爱情来裁判。说到底,这起案子给所有人上了一课——成年人做事得有底线,别以为给点小钱就能把责任转嫁给一个孩子。法律的眼睛,可比谁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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