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

灵竹灵竹 2026-03-08 21:32:55

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十四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判真凶无罪当庭释放。   1996年9月12日,台湾空军作战司令部福利餐厅厕所外水沟旁,发现5岁谢姓女童遗体,尸检显示,女童先被闷死,后遭性侵。   1996年10月4日,军方锁定士兵江国庆,宣布破案,江国庆在初审时翻供,称连续37小时疲劳讯问,被刑讯逼供才认罪,1996年12月26日,江国庆一审被判死刑。   1997年3月,台“国防部”复审,以证据不足、存在刑讯逼供为由,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空军作战司令部仍交由原审3位军法官审理,1997年6月17日,江国庆再次被判死刑。   1997年5月,另一名士兵许荣洲因在台中性侵女童被捕,他当庭供认谢姓女童案是自己所为,还能清晰描述现场细节,这份供述未被采纳。   1997年8月13日,江国庆被执行枪决,枪决前,江国庆大喊:“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   江国庆的父亲江支安开始四处陈情,坚持为儿子洗冤。   2010年5月12日,台“监察院”发布调查报告,认定军方违法取供,漠视许荣洲的自白,对江国庆案提出纠正,台“法务部”随即指示检方重启调查。   2010年11月,专案小组重新比对证物,发现案发现场厕所窗户横隔木条上的掌纹,与许荣洲的掌纹完全吻合。   2011年1月28日,许荣洲被传唤到案,坦承独自犯下谢姓女童性侵命案,2011年9月13日,台北部地区军事法院再审,宣判江国庆无罪。   2011年底,许荣洲一审判处18年有期徒刑,2013年4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许荣洲无罪,法官认为,许荣洲的自白存在重大瑕疵,多次供述矛盾,掌纹仅能证明他到过厕所,无法认定是作案时遗留。   2014年3月20日,台“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二审无罪判决,许荣洲当庭释放,判决指出,关键证物木条已遗失,检方无其他积极证据,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只能判无罪。   江国庆的冤屈被洗清,真凶却因证据不足获释,这场跨越14年的案件,至今仍是悬案。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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