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抽中春节值班竟旷工,被辞后告公司,法院判法藏玄机! 近日,深圳中院发布一则2024年春节劳动争议典型判例,引发职场广泛热议。深圳的冬天带着湿冷的风,可某餐厨垃圾收运公司的员工彭某,心里却比这天气还堵——他抽中了春节值班名额,转头却直接旷工离岗,最后被公司开除,反手还把公司告上法庭,喊着“公司强制加班”要赔偿金。谁能想到,这场看似“弱势员工维权”的戏码,结局却完全出乎意料。 2024年2月1日,公司在工作群里发了春节值班通知,明确了值班时间、加班工资和补贴标准,还特意说明公司是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属于公共服务类,春节期间垃圾清运不能断档。通知一发出,大家都在群里抢名额,彭某也幸运抽中了自己的值班时段。可拿到通知后,彭某却越想越不乐意,转头就跟主管请假,说想回家陪家人过年,死活不肯去值班。 主管当时就跟他解释:“咱们这工作关系到市民餐厨垃圾处理,春节也不能停,你抽中了就得按安排来,请假我没法批。”可彭某根本听不进去,2月5日当天,他收拾好东西直接离岗,直到2月14日都没回公司。这期间,公司先后两次发返岗通知书,一次是2月5日晚上,一次是2月6日上午,电话、微信轮番联系,彭某要么不回消息,要么直接拒接,压根没把公司的通知当回事。 2月15日,公司正式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彭某连续旷工超3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写得明明白白,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这是劳动合同里早就约定好的。可彭某不认可,转头就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口咬定公司是“强制加班”,还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庭审现场,彭某情绪激动,说春节是团圆日子,谁不想回家,公司安排值班太不近人情,还说自己没去值班是因为身体不舒服。可法官问他要证据时,他却拿不出任何东西——既没提供医院的病假证明,也没拿出当初对值班安排提出合理异议的证据,连“身体不舒服”的说法都只是口头陈述。 另一边,公司拿出了完整的证据链:2月1日的值班通知截图、彭某抽中值班的记录、两次返岗通知书的送达凭证、公司规章制度文件,还有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一份都盖着公司公章或有彭某的签字确认。法官还特意核实了公司性质——餐厨垃圾收运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春节期间必须保障基本服务,安排员工值班完全合理,而且公司已经提前履行了告知义务,不存在“强制加班”的情况。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彭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这个判决一出,不少人都直呼“没想到”,明明是“员工抽中值班却旷工”,看似理亏,可他反告公司的操作,让很多人都好奇法院到底怎么判的。 从情理上看,很多人都觉得“春节值班谁不想回家”,彭某的诉求一开始很容易让人共情——谁不想在团圆日陪家人呢?可从法律和规则层面来说,这件事的逻辑却完全不同。首先,公司安排值班合法合规,公共服务类单位春节不能停摆,抽中值班就意味着接受了劳动义务,不能想不去就不去。其次,彭某请假未获批就擅自离岗,属于典型的旷工行为,连续旷工3天以上,公司按制度解除合同,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再者,彭某主张“强制加班”,却没有任何证据支撑,法院不采信这种无依据的说法,也是依法办事。 可换个角度想,公司也不是没有可优化的地方。虽然安排值班合理,但能不能在抽中值班后,给员工多一个协商的空间?比如遇到特殊情况,是否能协调同事调班,而不是直接让员工要么去值班要么旷工?毕竟春节是中国人最重视的节日,人情味儿也很重要。如果公司能多一步沟通,或许就不会闹到打官司的地步,也能减少员工的抵触心理。 而彭某的经历,更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职场不是“想怎样就怎样”的地方,规则是底线。抽中了值班安排,要么按要求履行,要么按流程申请调班、请假,获批后再离岗,千万别擅自旷工。一旦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合同,想要维权也得拿得出证据,空口说白话是没用的。同时也提醒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合法合规,告知员工时要留好证据,处理违纪行为时要按流程来,这样才能避免纠纷,保障双方权益。 这场纠纷看似是“员工与公司的矛盾”,实则是“情理与法律的碰撞”。法院的判决,既守住了法律的底线,也给双方都敲了警钟——职场上,既要讲人情,更要讲规则;既要尊重员工的合理诉求,也要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营。 对此你怎么看?春节值班抽到不想去,你会选硬扛还是走流程? 职场规则 春节值班 劳动纠纷 法院案例 信息出处: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红网 网络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