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克回忆处决高志远相关一案 萧克回忆原文: 冀东抗日联军是冀东暴动时国共

史海漫步历史 2026-03-06 09:45:55

萧克回忆 处决高志远相关一案 萧克回忆原文: 冀东抗日联军是冀东暴动时国共合作建立的抗日武装,干部成分比较复杂。其司令高志远是靠办民团起家的有武装的地主,冀东暴动失败后,高部与八路军宋、邓部队撤到平西整训,高志远对平西八路军的领导人心怀不满,想脱离挺进军,撤出平西。 为达到目的,他正与日本人秘密谈判,又与北伐时期被国民革命军消灭的北洋军阀吴佩孚联络(此时吴氏正准备出山组织伪军),阴谋叛变投敌。 我一到平西,就接到在高部的我地下党员陈飞的报告,我们密切注视事态发展。当时的军事形势很紧张,挺进军刚组建,如果高志远投靠吴佩孚的阴谋得逞,对挺进军和京西抗战根据地都是严重的威胁。 所以,在掌握了证据之后,就把他逮捕,并召开公审大会,由公诉人杨春甫提出公诉,地下党员陈飞等人提供证据,高志远供认不讳。审理完毕,根据当时国民党的法律以汉奸罪论处,执行枪决。 ~~~ 这一判断是有误的,事实证明,吴佩孚并没有上贼船。 萧回忆录提及很多在土地革命时期过左的行为,不注重统一战线,比如福建的傅柏翠,没有争取过来,反而推出去。一旦轮到他自己了,他也是啊! ~~~ 杨春甫(1913—2011) 原名杨雨祥,河北任丘人,老红军、长期政工与地方领导,1978年被撤销职务,保留老红军待遇 。 - 1931年9月参加革命,1932年8月入党 。 1968—1976: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1972—1978) 。 注: 杨最后撤职应该和这段经历相关。 ~~~ 杨春甫就是处决高志远一案的公诉人(检察长)。 案件基本事实 - 时间:1939年4月27日 - 地点:平西挺进军驻地(河北涞水山南村) - 人物: - 被处决:冀东抗联总司令 高志远、参谋处长 李荣久 - 公诉人/检察长:杨春甫(时任挺进军政治部相关负责人) - 主审:从冀东请来的法律专家 - 证据提供:高志远秘书 陈飞 等人 - 决策:挺进军军政委员会 3:2 表决通过(萧克、马辉之、伍晋南赞成;宋时轮、邓华反对) ~~~ 有意思的是,这个叫陈飞的高志远的秘书,当时是地下党,证人。他到了八十年代翻供了。他承认是诬告,原因是他表弟强奸妇女被高志远处决。不知为何,没有下文了。 ~~~ 杨春甫晚年回忆: “我是检察长,首先由我公布高的罪行,然后由法官进行审问。高志远不是秘密处理的,是完全按当时的法律程序公审的。先有检察长起诉,然后审问,在他本人认罪服法后,才宣判的。” 冀中抗日地道 冀东抗日第一枪 李运昌,萧克,晚年都不认为自己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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