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碗面,加点葱花都要钱?别太离谱!”吉林,一女子在一家面馆吃面时,想在料台加点葱花,老板在一旁看到后表示,这葱花是要收费的。女子不解,这年头吃碗面加点葱花还要额外收费了?还要不要让人活了! 据悉,2月28日中午,正是饭点的的时候,吉林一女子小萍,走进了一家面馆,点了一小碗细面和一片馒头片。 吃面不加点调料这也太干巴了,于是,小萍走向一旁的小料台准备加点葱花调味。 小萍加到半勺时,老板就在一旁说道,这葱花是要额外收费的。 小萍当场就愣住了,从小到大吃面无数,什么面馆没去过呀,就没见过加点葱花还要额外收费的。 随后,小萍又看向菜单,发现菜单上并未标注葱花的收费情况! 小萍是越想越不得劲了,小料要收费却没有任何标注,顾客加了才告知。 要是老板连说都不说了,偷偷加钱,这不就是“隐形消费”了?临时收费这也是违规! 于是,小萍掏出手机,当即进行录像,表示要坚决抵制这种违规行为。而此时,在小萍一旁吃面的大哥也坐不住了。 “你就让她加呗,她又吃不了多少!” 大哥帮小萍霸气回怼老板,真是暖心又解气。明明就是一点不值钱的葱花,老板揪着不放,是个正常人都看不过去。 老板看到小萍在录像,大哥又出来帮忙解围,这才停止了和小萍的争执。 说白了,老板就是怕影响不好,要是没人吭声,没人曝光,那不知有多少人在这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无辜扣钱了。 这期葱花收费事件看似是小,但实则反映了很多现实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警惕! 老板在小萍已加了半勺葱花时,才说收费,这其实已经算是一种“试探性欺负”的行为了,那什么是“试探性欺负”呢? 简单举这件事来说,如果小萍好说话、脸皮薄,那老板就可以大胆收费了,而如果有人出头、有人录像,老板就怂了。 这就是看人下菜,典型的欺软怕硬! 也许这里老板并没有此意,但我们要警惕的是这种可能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行为,不要轻易被人当软柿子捏。 其实很多人吃亏,不是因为自己笨,而是因为脸皮太薄,怕尴尬!很多小商家就是吃准这一点,开始乱占小便宜。 不明码标价、背地收费就是在变相宰割,这性质就严重了。这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葱花额外收费属于服务的费用范畴内,而老板却没有在店内的菜单或小料台提前标注,其口头告知也是在小萍加了半勺以后才说的,这就算事后告知了。 这性质就更恶劣了,事后才说,就不算是告知了,这是强行补收费,剥夺了消费者小萍的知情权利。 第10条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老板临时加收未标注价格的葱花钱,这不符合条文里的“价格合理”,这属于“强制交易”行为。说白了,这就是拿捏了消费者怕尴尬的心理,强迫其接受额外收费。 而且,在《价格法》第十三条里有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这更加核实了这一点,商家不明码标价是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的。 沉默会纵容小恶,需要拿出勇气说句公道话。恶很小,勇气也不用很大,只要一点点就够了。 真正的善良,不是要一直退让,而是要带点锋芒,不然就会变成别人拿捏我们的弱点! 对于上述事件,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来源:法治进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