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女子,你已经涉嫌诈骗罪了! 刷到小莉帮忙的一个新闻:河南一男子谈了六年的女朋友,在见家长前把自己拉黑后才发现,女方已经是两个初中孩子的妈,六年时间里,男方给女方花了一百多万。 看到这里,说真的,我一个旁观者都觉得男孩真的太实诚了。六年时间掏心掏肺的付出,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真不知道他该如何面对自己未来的人生。 女方在已有婚姻和两个孩子的情况下,长期隐瞒真相,以恋爱结婚为幌子,持续向男方索要财物。其在约定见家长前突然拉黑失联,且事后态度强硬,表明其从一开始就没有建立真实恋爱关系的意愿,而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那么,她的诈骗行为就已经是事实了,男方有权报警并提起诉讼,要求追回六年里为女方花的所有费用,包括赔偿精神损失费。 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