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兄弟情太塑料!”安徽亳州,男子酒后开车去朋友家谈事情,谁料2人一个不合,聊急

运良说是非 2026-02-28 17:03:08

“这兄弟情太塑料!”安徽亳州,男子酒后开车去朋友家谈事情,谁料2人一个不合,聊急眼了,朋友怒气中直接按下报警键,举报男子酒驾,民警赶到后,男子竟也反手一个举报,说朋友在家非法储存烟花,这下精彩了!网友: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进去? 那天晚上,曹某酒足饭饱。虽然喝了酒,但他觉得自己脑子还算清醒。 他准备去朋友家聊点事,出发前他心想也就几步路,大晚上的肯定没交警查。 于是,他全然不顾自己喝酒了,一脚油门直接把车开上了路。 到了朋友家,气氛一开始还行,但酒劲上头的人,话茬子容易碰出火花。 没聊几句,两人不知怎么就杠上了,你一句我一句,火药味越来越浓。 曹某的朋友也是个暴脾气,眼看说不过,也没想着动手,而是直接掏出了手机,眼神里透着一股“既然你不让我好过,那就谁都别想好过”的狠劲。 朋友直接按下报警键,说:喂,警察吗?我要举报,有人酒驾! 这一招先发制人,直接把曹某给整懵了。他可能还在想着怎么吵架,没想到对方直接掀了桌子。 民警来得很快。警灯一闪,现场的空气瞬间凝固。 面对警察的询问,曹某倒是没抵赖,他也知道赖不掉,就很干脆地承认了。说:是,我喝了酒,还开车来的。 按照流程,民警开始处理酒驾。 但曹某也不是吃素的,他在旁边看着朋友那副得逞的样子,心里的火蹭地一下窜到了天灵盖。 行,你做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曹某心里恨得牙痒痒,于是他突然指着朋友,对着民警大声喊道:警察同志,我也要举报!他家里藏着烟花! 这一嗓子,把在场的人都喊愣了。民警一听,这可是大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可不是小事。 于是顺着曹某提供的线索,当场在朋友家里翻找。这一找不要紧,还真找出了不少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且戏剧性。本来是处理一个酒驾,结果牵出一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交警和派出所民警一合计,得了,也别分彼此了,两个都带回去吧! 到了局里,血检报告很快出来了。曹某血液里的酒精含量高达188.5mg/100ml。 80mg就是醉驾线,他这直接超了两倍还多,属于实打实的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 这下,曹某的代价惨重。驾照肯定是保不住了,还得面临刑事处罚,搞不好得进去蹲几个月。 而他的那位朋友,虽然把曹某送进了局子,自己也没跑掉,因为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同样被立案调查。 这事儿传到网上,网友们都乐了,说这是“塑料兄弟情”的最高境界。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进去”。 回头看这场闹剧,其实没有赢家。曹某输在了侥幸心理,以为几公里路没事,结果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朋友输在了冲动,想用法律武器制裁别人,结果把自己也搭了进去。 在审讯室的铁窗后,不知道这两人面对面时会是什么表情。 是继续互相指责,还是会在悔恨的泪水中明白一个道理:当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当你举起石头砸向别人时,往往也砸了自己的脚。 有人看后调侃:互相为对方消除了安全隐患,确实是一对好兄弟。比那些花言巧语,巧言令色的朋友强多了! 正如丘吉尔所言:世上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人与人之间形成相互监督机制,互相监督可以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有利于社会和谐,这个原则适用于所有人。这样的机制一旦建立,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全面、持久和谐。 《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根据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即为醉酒驾驶。经鉴定,曹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8.5mg/100ml,远超法定标准,且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完全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曹某的行为已不仅仅是交通违法,而是上升到了刑事犯罪层面。 即便朋友先举报其酒驾,但曹某“反手举报”朋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属于立功或坦白情节,虽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但不能抵消其醉驾的犯罪事实。 根据法条,曹某将面临拘役,通常为1至6个月,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喝酒不开车”是铁律,心存侥幸不仅害人害己,一旦案发还可能牵出案中案,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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