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籍女子一家到云南旅游,在服务区休息时,60多岁老母亲出去溜达,突然被一只未拴绳的德牧犬扑到,狗主人把狗撵回车上,但没关车门,不料,德牧再次冲出来直奔老人一顿撕咬,导致老人骨折,需要置换关节,狗主人一开始表示会全权负责医药费,后来,一听老人手术要2、3万,他付了1000元,开车逃跑,老人女儿给他打电话,狗主人说:一分钱没有,你爱怎样就怎样。女子再次报警,而医生告诉老人女儿,老人术后可能一腿长一腿短,这下女儿更焦心了,还好有个好消息让她松了一口气。 杨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原本开心的春节自驾游,被一只没拴绳的德国牧羊犬给彻底给毁了。 2月21日那天9点多,山东的杨女士一家在罗平县金鸡服务区刚停稳车,准备休整一下。 杨女士和丈夫给车收拾卫生,父母就下车溜达去了,本想下车透透气、散散步。 可谁知,旁边一辆车的车门没关,一条大德牧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来,直接把杨女士的母亲扑倒在地。 老母亲已经60多岁了,哪里扛得住这么大一只狗扑啊。 那一刻,老人的大脑估计是一片空白,随之而来的是钻心的剧痛和恐惧。 德牧的主人发现后,赶紧把狗连喊带赶弄上车,但是,坏就坏在,他没关车门。 不曾想,这德牧意犹未尽,突然再次冲下车,对着杨女士的母亲再次撕咬。 杨女士和丈夫听到母亲的叫喊声,急忙跑出去,发现母亲的腿不能动了,还流了不少血,她赶紧将母亲扶起来。 随后,杨女士报警并打了120。 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德牧主人说,心里明知,坏了,狗闯祸了,但嘴上还得强撑着,说了一句“老人身上有气味才招的狗扑咬”。 杨女士也说了,她家车上是有一只金毛犬和贵宾犬,不过,父母下车后没有带着狗,再说,家里两只狗和那只德牧根本没有接触过。 刚开始,德牧主人表现得挺仗义,承诺会全权负责医药费。 可一进医院,他就变了卦。 原来,杨女士的母亲伤的不轻,右侧股骨颈骨骨折,头和脸有挫裂伤,左胳膊也有挫伤。 大夫说,杨女士母亲的情况需要置换关节手术。 在事发的两天后,杨女士的母亲做了长达3个小时的手术。 可德牧主人听说手术费要两三万,这人翻脸无情,之前说的话立马不算话了,他一开始说会承担所有医药费,结果他一听得好几万,他就反悔了。 他先是转了1000块给杨女士,接着居然要求家属报医保。 可是,杨女士问了大夫,对方告诉她,有第三方责任人,再走医保属于骗保。 杨女士一看走不了医保,就和德牧主人实话实说了,希望他来承担。 没想到,德牧主人立马急眼了,你不走医保,一分钱我也不拿。 杨女士没办法,再次报警,经过对双方的调解下,杨女士退了一步,表示可以先给母亲走医保,但是,德牧主人要赔偿剩下的手术费和2万块钱的后续治疗费用。 德牧主人不同意,他要求看完账单再说。 双方没谈妥,德牧主人也没耐心了,干脆开车走了,离开了罗平。 杨女士发现对方跑了,就给他打电话,不料,对方扔给她一句:“一分钱没有,你爱怎样就怎样。”之后再也不接电话了。 目前,杨女士非常焦虑,她给母亲治病花了1万多了,后面还有治疗费产生。 其实,钱还是一方面,最让杨女士担心的是,大夫跟她说,母亲手术后,两只腿可能会一个腿长一个腿短,也就是说,走路会一瘸一拐的。 而现实情况也挺扎心的,杨女士一家从山东过来,这事一出,一家人都留在罗平,一方面照顾母亲,一方面还要等待事情的处理结果。 杨女士无奈之下找了记者帮忙。 记者试着给德牧主人打电话了解情况,对方倒是接了,说你打错了,就把电话挂了。 截止2月24日,警方对此事已经立案。 这个消息对杨女士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暂时也算松了一口气。 这件事的焦点在于,赔偿该如何划分? 此事中,有一个细节,杨女士的母亲曾做过腰椎手术,所以,医生说她不能打钢板,以后做关节置换手术。 这也就是,德牧主人为什么要看完账单再说。 有人说,医药费全包也不大合适,换关节的费用不能全部算在狗主人身上的,原本老人就有基础病,总不能一起治疗都算狗主人的吧,建议治疗后起诉到法院分清责任。 也有人说,首先德牧主人绝对没有管理好他的狗。如果已经是成年狗则必须要处理了,否则还会攻击人。 其次,狗主人不该也逃避责任,建议还是尽快表示歉意拿出诚意付诸行动。否则将面临的不仅仅是经济赔偿而必定会有法律责任。 这件事,德牧主人是存在过错的,他在服务区开着车门,德牧是大型犬,也没有给它拴绳、戴嘴套。 从法律角度来说,德牧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第3款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简单说,不管这只德牧是因为什么原因冲出来,只要你没拴绳、没关好车门,造成了别人受伤,你作为主人就必须买单。 所谓的“老人身上有气味”根本不是免责理由,因为动物的行为不可控,而人的管理必须可控。



韩峻
要么人道毁灭狗,狗主人赔偿老人的所有损失。要么就人道毁灭狗主人,狗赔偿老人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