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除夕夜在极乐汤上海碧云店被人录像,发帖人称自己“刚从浴池出来去拿毛巾,经其他消费者提醒,发现一位女士在浴池门口录像。”记者致电涉事门店,工作人员回应称确有此事,当事人现场已经报警,正在协助警方处理,门店也在跟进解决。 有网友表示: 浴池属于敏感场所,但实际上即使是在大街上你清晰的拍到了他人(就是所谓的街拍)在别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出来就构成侵权,只不过事情小维权成本高一般人不会理会你而已。而且还有重要的一点,不公开发布的话一般不构成侵权。 未经他人允许,拍摄行为都涉嫌侵权!凭什么你拍素材蹭流量,他人成为受害者。所以坚决支持被拍者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拍摄者赔偿。公共场所这么了,公共场所你拍明星试试,法务会找上你,老百姓就可以随意拍吗?名誉权,肖像权,这在法律的范畴内本身就是明确规范的。请不要肆意践踏! 有人想当网红不顾一切,有人想低调生活却被围追堵截。网络是一柄双刃剑,用好了皆大欢喜,用错了撕破脸皮。 这的确是经常不知所措的一个问题! 不过,如果我是消费者,未经我同意,将我的消费实况给公布了,是很不舒服的。 当然有人觉得被拍很自豪,那就是他/她同意了啊,没问题,随便播!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