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那死盯着罗翔道不道歉了,还没看明白吗? 这根本就不是他一个人的事儿,是法律圈的“天”变了。 以前那一套,把西方理论奉为“天条”,张口闭口德肖维茨,觉得外国的月亮就是圆,那才叫法治。 现在呢?大家伙回过味来了。咱们自己几千年的规矩和人情,凭啥非得给“洋墨水”让路? 罗翔现在的尴尬就在这,以前他是开窗的人,带大伙看西洋景。 可现在大伙想回头看自家的风景了,他手里那张“旧船票”,这就上不了新时代的客船了。 说白了,这哪是针对他个人啊? 这是咱老百姓在问一件事:以后这法槌落下来,到底是按洋人的逻辑,还是按咱东方大国人的良心? 这才是要害,谁掌握了定义的权力,谁才是赢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