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四川成都,一男子酒后躺在别人的车上睡觉。 喝醉了,躺别人车上就睡。这事儿听着就离谱。 那天晚上,赵某喝多了。看到一辆轿车,他以为是自己家的,拉开车门就坐上去,直接在车里睡着了。 车主回来一看,懵了。自己车里怎么躺个陌生人?赶紧报警。 警察来了,把赵某叫醒。告诉他身份,让他下车配合问问情况。 赵某开始还不肯下。警察劝了半天,他才磨磨蹭蹭下来。 可一下车,他就变了个人。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对着警察破口大骂。 骂着骂着,他抬手就给了警察一个耳光。这一巴掌,打得结结实实。 警察立马呼叫增援,把他控制住了。一检查,警察脸上受了伤,鉴定是轻微伤。 这下事情闹大了。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这是犯罪。 法院一审,判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罪名是袭警。 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他说自己当时喝醉了,挥手是无意识的,不是故意打人。 他还说自己是初犯,酒醒后认错了,也想赔偿警察,但警察没要。 二审法院听了他的理由,还是维持原判。六个月,一天没少。 为啥?喝醉了不是借口。你打了人,还是警察,就得负责。 有网友说,这车主聪明,知道叫警察来处理。不然自己上去理论,说不定就成了互殴。 还有网友问,要是打人的也是警察,或者警察喝醉了打普通人,会怎么判? 这种问题,其实没意义。法律面前,谁犯了事都一样。 赵某这一巴掌,代价是半年牢饭。以后估计再也不敢这么喝了。 所以说,酒可以喝,但别喝到不省人事。更别借着酒劲,干出格的事。 警察依法办事,维护秩序。你动手打他,就是挑战法律。 判六个月,一点不冤。自己做的事,自己就得担着。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