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春节聚餐喝一两白酒后,不幸去世,家属把一桌人都给告了!最后法院判决2人赔偿!

绾玉说 2026-02-22 09:32:18

男子春节聚餐喝一两白酒后,不幸去世,家属把一桌人都给告了!最后法院判决2人赔偿!网友:本来我家今天摆酒的,吓得我今天都不敢请人喝酒了! 2025年春节时分,于湖北荆州杨某家的堂屋之中,一场极为寻常的拜年饭局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屋内热闹喧嚣,年味在这一方天地里弥漫开来。 53岁的龙某端起酒杯,说了句"少来点",一两散装白酒下肚。同桌十来号人,大多摆手拒绝,没人劝酒,没人起哄,气氛甚至算得上克制。 餐后,众人齐心协力支起牌桌。四人围坐,指尖摩挲着纸牌,牌局就此拉开帷幕。在你来我往的出牌间,时光悄然而逝,三小时的酣战转瞬即过。夜幕降临,时针悄然指向九点,喧嚣的氛围逐渐归于平静。此时,龙某缓缓起身,整理了下衣衫,准备离去。 "喝了酒,要不别开了?"有人随口问了一句。 "没事,电动三轮怕啥。"他摆摆手,发动了车。 这一走,就是永别。 当晚,患者被紧急送往医院。诊断报告触目惊心:脑干梗死,且伴有急性酒精中毒。如此危急之况,仿若重石压胸,紧紧揪着众人的心。次日凌晨,人没了。 一两酒,三小时牌局,一句没被当回事的劝阻,一条命。 在现实的纠葛中,遇难者家属出于悲愤与诉求,将逝者同桌的所有人一并推上被告席,一纸诉状递至法庭,开启了这场备受瞩目的法律纷争。判决结果出来,十几个人里,只有两个人要赔钱——组织饭局的杨某,和带龙某来的朱某,各赔两万。 其他人呢?没劝酒、没灌酒,无责。 初看这判决,着实觉得冤屈。我不过是做东请客吃饭,又未曾强迫他饮酒,凭什么要我承担赔偿之责?实在令人费解。 但法院的逻辑很清楚:你是组织者,你是邀约者,你就背上了一份"安全保障义务"。 什么叫安全保障义务?不是说你得按着他的头不让他喝,而是他喝完了,你得确保他能安全回家。 那句"要不别开了",在法律眼里,约等于没说。 真正的"有效劝阻"长什么样?扣下车钥匙,叫个代驾,或者干脆亲自送到家门口,把人交到家属手上。 仅仅一句轻如鸿毛的口头提醒,绝无法换来免责之效。轻飘飘的言辞,在责任面前,不过是徒劳的掩饰,难以成为逃避的借口。 这案子最扎心的地方在于:一两酒,真的能要命。 我们常存“浅酌无妨”之念,却不知酒精的杀伤力绝非以量衡量。莫因“喝一点没事”的侥幸,忽视了它悄然而至的危害。尤其是五十多岁的人,血管可能早就埋着雷,一杯酒下去,就是那根压垮骆驼的稻草。 龙某自己清楚身体状况吗?也许清楚,也许不清楚。但法院说得明白: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首要责任在他自己。 可"首要责任"不等于"全部责任"。 当组局者与带他前来之人,目睹他脚步踉跄地跨上电动三轮的瞬间,他们实则已然踏入了法律的灰色领域,其行为暗藏着诸多法律风险。 网上有人说:以后谁还敢请客? 此语乍听似含怨艾,实则蕴含着振聋发聩的警醒之意,于看似平淡的言语中,藏着引人深思的力量。 中国人的酒桌文化,讲的是人情、面子、热闹。法律不以情感或其他因素为转移,它秉持客观公正。在法律的范畴内,情感等因素难以成为考量依据,它所着重关注与认定的,唯有义务。 你组的局,你请的人,出了事,你就得兜着。 这不是苛责,这是规则。 仍有人质疑:电动三轮并非汽车,酒后骑行又有何妨?此等言论,实是对安全规则的漠视与侥幸心理的作祟。 怎么回事?从法律层面而言,酒后操控任何交通工具皆被纳入违规范畴。切不可心存侥幸,须知酒后驾驶危害极大,务必遵守法规,保障自身与他人安全。三轮车、两轮车、甚至平衡车,出了事故,一样要追责。 那个冬夜的荆州,龙某大概觉得自己没醉,一两酒算什么?电动三轮算什么? 可脑干梗死不跟你讲道理。 四万块赔偿,买不回一条命。然而,这一数字宛如一枚锐利的钉子,深深钉入每一位目睹此新闻者的内心,令人难以忘怀,在心底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下次聚餐,你还敢随口说一句"别开了"就放人走吗? 下次请客,你还敢只管倒酒不管送人吗? 有网友留言称:“原本今日家中设宴摆酒,可看完这则新闻,心中惶惶,竟不敢再邀人前来共饮了。” 这话听着夸张,但道理是对的。 年味再浓,浓不过命。人情再重,重不过判决书上那几行字。 能不喝就别喝,喝了就别开,开了就别怪法律不讲情面。 这三条,2026年的春节,该刻进每个中国人的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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