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这条利好?
在春节长假期间,大A上市企业不会发布新的消息,所以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和晚间发布的新消息,都会被反复讨论,很正常。
而这家企业于2月13日发布的利好,被很多人解读为重磅级别,似乎有点过头了。
该企业公告称:公司近日与客户签订某型号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产品订货合同,金额18.51亿元;该合同为2025年7月15日披露采购协议的后续正式订单,总价款含前期预付款8.79亿元,公司为2025年度该型号项目独家供应商;相关产品已于2025年底全部生产入库,合同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69.15%,将对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从公告内容来看,企业方面的表达也是激情澎湃,一是合同金额大,对2026年一季度业绩意义非凡。另一方面,“型号独家供应商”这点确实亮眼,说明实力被认可。
但是,这个利好的硬伤在于,它不是新签订的合同,其本质上来说是之前合同的正式落地和交付而已,只不过把账计在了2026年一季度。
换句话说,这条利好在合同签订初期2025年7月份已经兑现或者大部分兑现。
所以,是利好不假,但算不上重大利好,对股价的正向影响相对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