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名初中女生,因为扶起一名摔倒的陌生女子,不仅被认定负事故次要责任,还被对方告上法院,索赔高达220000余元的赔偿金。网友:“原本纯真的善意,被现实狠狠泼了一盆冷水。” 事发当天,小林和小陈悦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外出。 当她们行至一处拐弯时,一辆白色轿车先行驶过,紧接着,路边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突然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女子摔倒后,多次尝试起身都因为腿部受伤无法动弹,看上去很痛苦。 看到有人受伤,两个女孩出于好心,便立刻停下车上前帮忙。 她们一左一右,小心翼翼地将摔倒的女子扶了起来,还帮忙扶起了自行车。 在她们心里,这只是遵从老师和父母的教导,做了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是再正常不过的善意之举。 可让她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份好心没有换来一句感谢,反而等来了警察。 女子当场报警,并称自己是被两名女孩突然出现的电动车吓到,才导致摔倒的。 随后交警到达现场调查,将这起事件定性为无接触事故,并认定两名女生承担次要责任。 这还不算完,女子事后还拿着责任认定书,直接将两名女生及其家长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在内共计224000余元。 自此,曾经活泼开朗、爱笑的小林和小陈开始逐渐变得沉默寡言、胆小自卑。 她们非常不解:明明打小就被灌输要学雷锋做好事,她们只是扶起了摔倒的阿姨,怎么还要赔偿,到底哪里做错了? 父母们看着孩子备受煎熬,既心疼又无力,明明是出于善意,却要为莫须有的惊吓承担责任,还要面对巨额的索赔,这到哪里说理去? 此事一经曝光,也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大多数人都表示心疼小林和小陈,觉得她们做了好事却没有好报; 也有人认为,即便小林、小陈违规骑电动车不妥,但她们和女子没有接触,且扶人行为发生在摔倒之后,不该因此被追责索赔; 还有人感慨道:“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只会让越来越多人不敢再伸出援手,遇到这样的事情,全部冷漠对待。” 诚然,从事发当时的监控视频来看,我们不得承认,两名女孩在骑行上,确实存在相应的过错: 第一,女孩骑行时靠左行驶,违反了基本的通行规则; 第二,女孩转弯时没有减速、没有仔细观察路况突然出现的电动车,客观上确实容易让道路上的其他行人受到惊吓。 可能也正是基于这两点,交警认定女孩承担次要责任。 但这也不意味着,女子就能狮子大开口。 双方在当时未发生任何物理碰撞;女子摔倒在先、女孩到达在后,其摔倒并非女孩违规导致的必然结果。 女子摔倒的核心原因还是在于她自身驾驶技术生疏、操作不当,再加上年纪较大、反应迟缓、精神过度紧张所致,与女孩骑行无民事上的因果关系,故不应承担责任。 退一步讲,即便有责任,也应是很小的责任,加上女孩事后又主动将其扶起,对明事理的人来讲,可能就不会去追究女孩的责任,更不会这样去漫天要价、去消耗他人善意。 目前,该案定于2月26日开庭审理,结果如何?大家拭目以待。 总的来说,这件事早已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对社会善意的又一次考验。我们支持该承担的责任绝不逃避,但更不该让善意被讹诈、被消耗、被伤害。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