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6岁女孩念念跟着奶奶去麻将馆,期间被12岁男孩浩浩带回家强制猥亵。晚上

梅姐说法 2026-02-19 06:59:16

江西抚州,6岁女孩念念跟着奶奶去麻将馆,期间被12岁男孩浩浩带回家强制猥亵。晚上念念回家告知家人,母亲找浩浩理论无果后报警。警方询问三次浩浩才承认,但因未满16周岁不予立案。念念父母气愤不已,提起民事诉讼索赔2万精神损失费。浩浩一方否认,还称念念检查结果正常没受损。一审法院判浩浩父母赔门诊费及5000元精神损失费,浩浩父亲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来源:裁判文书网、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7号中午,6岁的念念跟着奶奶去家附近麻将馆。奶奶一上牌桌就忘乎所以,念念在门口跟小孩瞎玩,住在斜对面的12岁男孩浩浩,哄着她去了自家阁楼,对这个懵懂孩子下了手,还威胁她不准说。 6岁孩子什么也不懂,跟着奶奶出门,竟遭这种事。 念念奶奶说,那天午饭后手痒,想着带孩子去麻将馆,自己打几局,孩子在旁边玩,应该没事。 可她没想到,自己在牌桌欢声笑语,孙女却在阁楼遭受难以磨灭的伤害。12岁的浩浩,早懂不少事,怎么能做这么龌龊的事? 念念说,浩浩把她带到阁楼就反锁门,先让她坐床上,接着扑过来亲她脸和嘴,还用身体蹭她肚子。 念念吓得直哭,想跑被按住,浩浩捂住她的嘴威胁,6岁孩子被吓得只能听话。 那天下午,念念一直闷闷不乐,奶奶只顾打牌没察觉。晚上妈妈给她洗澡,她死死攥着衣服,念叨着疼、不敢。 妈妈心里一紧,哄了好久,念念才哭着说出阁楼里发生的一切。 听完这话,妈妈气得没换鞋就拉着念念冲去浩浩家,可浩浩爸妈压根不相信。 他们说儿子很乖,反过来指责念念妈妈污蔑讹钱,还当着孩子的面,说念念是撒谎精。 母女俩当时多崩溃,受了委屈还被这么污蔑。 协商无果只能报了警,警方三次询问浩浩,前两次他不承认,直到第三次看到走访记录和念念的陈述,才松口承认猥亵事实。 本以为真相大白能讨公道,可警方说“浩浩未满16周岁,不予立案”,又给了念念一家一击。 念念爸爸当场说:他都12岁了,猥亵6岁小孩,就因为年纪小就一笔勾销? 未成年人犯错,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警方不予立案不是偏袒,是有法律规定,但这不代表浩浩不用担责,念念一家也不能吃哑巴亏。 念念爸妈越想越气,就算不能让浩浩坐牢,也要讨回公道,于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2万精神损失费和相关医疗费、心理疏导费。 可浩浩一家毫无歉意,法庭上依旧否认,还拿念念的体检报告说她身体没受损,不该赔偿。 难道只有身体受伤才算伤害?6岁孩子的心灵创伤,比身体伤害难愈合多了。 念念妈妈说,事后孩子变得特别胆小,晚上做噩梦哭醒,不敢一个人睡,也不敢跟陌生小男孩说话。 为了让孩子走出阴影,他们请了心理医生,这些开销都是浩浩一家造成的。 一审法院判决:浩浩父母赔偿念念门诊费、心理疏导费等合理费用,再加5000元精神损失费,驳回其他诉求。 念念一家虽觉得5000元太少,但至少得到了公道,可浩浩一家不服,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判决。 二审法院调取了所有证据,全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算大快人心,公道没缺席。 先前,警方为什么不予立案呢?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16周岁犯罪才负刑事责任,14到16周岁只对故意杀人、强奸等重罪担责。 浩浩才12岁,没到担刑责的年龄,所以警方不予立案,这是法律明确规定,不是徇私枉法。 未成年人犯错就不用担责了吗?《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担侵权责任。 浩浩是未成年人,没经济能力,所以他造成的损失,得由父母承担,这就是法院判其父母赔偿的原因。 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人身权益受损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念念6岁遭猥亵,心灵受重创,符合索赔条件。 法院判5000元,不是随便定的,是结合浩浩过错、当地生活水平和念念伤害程度定的。 浩浩父母没尽到监护职责,没教育好小孩,这也是他们要担责的重要原因。 12岁的浩浩本该天真烂漫,却伤害同龄人,6岁念念的童年,被留下了阴影。 未成年人年纪小,不是犯错的借口,父母一定要尽监护职责,教孩子明辨是非。 那些带孩子去麻将馆、网吧的家长,也别只顾自己娱乐,忽视孩子安全,出事就晚了。 大家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5000元精神损失费少不少?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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