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大发了!”四川成都,男子和女友谈了6年,但最终没能修成正果,男子在恋爱期间还

沛山评生 2026-02-18 22:59:45

“亏大发了!”四川成都,男子和女友谈了6年,但最终没能修成正果,男子在恋爱期间还给对方转了77万元。分手后,男子想要回这笔钱,便将女子告上了法院。然而,法院的判决却让男子大失所望。 据光明网2月17日报道,该男子和女友相识相恋时,也曾有过比较甜蜜的时光。 那时,男子经济条件尚可,在恋爱中习惯用金钱表达心意,日常开销、节日红包、大额转账接连不断,他觉得自己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付出的金钱,早晚有一天能得到回报。 就这样,男子在6年间陆陆续续向女友转账高达77万余元。 可是男子还是低估了两人感情坚固的程度,6年的爱情最终走到了尽头,两人就此分手。 分手后,男子越想越不甘,他认为自己多年来的这些转账都是奔着结婚的赠与,如今婚没结成,女方理应全额返还。 对此,男子的前女友却倍感委屈,她表示所有款项都是男方自愿无条件支付的,她从未主动索要过,自己不应返还。 此外,前女友还出具手机微信上的聊天记录,男方在聊天中曾坦言“耍无赖要这钱”,更印证了赠与并无附加条件。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即成立。 由于男子无法拿出证据证明向前女友转账的这些钱款负有结婚条件,即为无条件赠与。 而无条件赠与,交付即生效,不得随意反悔。 又没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男子最终一审败诉,要求返还钱款的诉求被驳回。 男子不服,又提起上诉,为此,他还提交了自己收入明细、消费凭证等作为证据,试图证明自己的转账是为结婚准备。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款项虽总额较大,但时间跨度近5年、又分多笔支付,属于恋爱期间的情感往来,男子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也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 最终,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了其诉求。 对此呢,网友们观点两极分化。有人心疼男方,认为这77万元是多年来的血汗钱,如果不是想结婚,又怎能如此大手笔呢?理应返还。 当然,也有人支持前女友,觉得她6年的青春同样珍贵,男方自愿赠与的钱款,分手不该追讨,否则丢了面子! 更多理性网友则表示,法律只认明确的约定,不谈“我以为”如何,恋爱中的大额金钱往来,本就该界限清晰。 就个人角度看,我真的觉得这位男方实在太实在、甚至有些太傻了。 他不是不爱,而是太相信爱情,把真心和积蓄毫无保留地砸进一段没有任何保障的关系里。 6年时间,他陆陆续续转出77万,没有借条、没有备注、没有协议,甚至连一句明确的“这钱为结婚而给的”记录都没有留下。 他以为付出就有结果,以为转账就是承诺,以为两个人一定会走到最后,可他忘了,感情会变,而人心更是经不起考验。 对于女方来说,法律给了她不还钱的权利,但体面和良心,是法律无法约束的。 即便男子没有证据证明转账是为结婚而支付的,从良心与道义上讲,她也不该将这77万心安理得地全盘收下。 要知道,男子6年的感情是真的,77万也绝非小数目。 男子在恋爱中倾尽所有,分手后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情于理,女方都不该占据全部利益,应当适当退回部分。 总之,在此也给大家一个忠告,爱一个人可以真诚,但不能盲目;可以付出,但绝对不能没有底线。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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