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黑龙江大庆,一男子在路上捡到一部苹果手机,随后,男子将手机刷机送给了自己的外甥女。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两年后,失主竟带着警察寻上门来,要求拿回手机。最终,男子一方自知理亏,经协调掏出8500元对失主进行补偿,此事才作罢!网友:“有这钱买一款新的不香吗?” 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国庆期间,女孩小刘在出门购物时,不慎弄丢了自己的一部苹果手机。 这部手机对小刘来说非常重要,里面存着大量学习资料、个人信息和家人的照片。 在发现手机不见后,她立刻沿着来时的路反复寻找,来来回回找了好几遍,都没有找到。 无奈之下,她只得选择了报警。 报警之后,小刘也依旧没有放弃寻找,她通过登录手机官方平台查询设备状态,显示手机尚未被激活。 那段时间,由于她正处于备考阶段,时间紧张、压力较大,只能暂时把找手机的事情放在一边,但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直到2024年8月,小刘再次登录官方平台时,意外发现丢失的手机已经被激活,并且有了插卡使用的记录。 于是,她立刻向手机品牌客服提交申请,希望能查到手机的下落。 很快,客服来电表示这部手机曾在绥化市被刷机,目前正在沈阳市被人使用。 小刘看到了希望,便马上将这一情况向警方报告。 为了帮小刘追回手机,民警专程赶往沈阳,找到了现在使用手机的人。 原来,小刘当年丢失手机后,被在附近修路的工人李某捡到。 李某在捡到手机后并未在第一时间寻找失主,也未向警方上交,而是找人把手机刷机清空了数据,之后当作礼物送给了在沈阳的外甥女。 无疑,从法律上来说,李某的行为属于侵占。 《民法典》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及时返还或送交有关部门的法定义务,私自占有、处分他人遗失物,本质属于侵权行为。 对于失主小刘而言,她本人有权要求返还原物或折价赔偿。 同时,李某擅自刷机清除小刘的学习资料、个人信息等数据,属于错上加错,本质上属于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权益,由此造成的无形损失,也同样需要赔偿。 当然,对于李某的外甥女而言,她是免费拿到手机的,并不算是合法取得,因此,也必须归还手机或者由家人承担赔偿责任。 事情查清后,民警对李某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李某及其外甥女的家人同意向小刘支付8500元作为补偿。 其实这件事最值得思考的是,很多人心里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捡到的东西,只要不是偷来抢来的,就理所当然算作是自己的了,自己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可从道理和法律上来说,捡来的东西,从来都不属于你,更不能随意处置。 拿本案来说,对于李某而言,你可以去疼爱外甥女,也可以给晚辈送份礼物表达心意,但绝不能拿别人的财物去送人情。更不该私自刷机、删除数据,把别人存在手机里的重要信息彻底毁掉。 看上去李某像似占了个小便宜,结果到最后既要赔钱,又丢面子,还给和外甥女的关系弄得特别尴尬,真的值得吗?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