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7年2月16日(明英宗天顺元年正月二十三日),明朝杰出的民族英雄、兵部尚书于谦在北京遇害,享年六十岁。他的被害是明朝历史上著名的冤案,直接源于八天前(正月十六日)发生的“夺门之变”(又称“南宫复辟”)。当时,明代宗朱祁钰病重,将领石亨、宦官曹吉祥和政客徐有贞等人乘机发动政变,拥戴被软禁的太上皇明英宗朱祁镇重新登上皇位。 英宗复辟后,为了给自己的夺位正名并铲除异己,石亨等人诬陷于谦伙同内阁学士王文等策划“迎立外藩”,欲图不轨。尽管明英宗深知于谦在“土木堡之变”后力挽狂澜、保卫社稷有大功,一度犹豫说“谦实有功”,但在徐有贞“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的谗言下,最终同意将其处死。被捕入狱后,于谦坦然面对,以“辩也死,不辩也死”的决绝态度接受了命运。 正月二十三日,于谦被押往北京崇文门外(一说西市,即今西四牌楼)斩决。临刑前,阴云密布,百姓垂泪,连监斩的锦衣卫和特务都为之动容,事后悄悄设祭。这位写下千古名句“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清官,在被抄家时竟家无余资,仅有一扇锁着的大门,打开后全是景泰帝赐予的蟒袍和剑器。直到明宪宗成化年间,于谦才得以平反昭雪,恢复官誉;后赐谥“肃愍”,又改谥“忠肃”,遗骨安葬于杭州西湖边,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受后人万世敬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