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扯皮,监理费就能不给了? 山东某高速公司因与施工方纠纷导致停工,甲方主张未施工部分不用付监理费。监理单位不同意,双方对簿公堂,高院判决,甲方既没按合同提前56天书面通知停监理,又签字确认了监理费支付报表,应按合同付监理费。 这案子给咱敲了警钟!监理费不是“按产值付进度款”,它是“按约定”的服务费,适用合同里“通用条款第5条”。那种提前通知的条款,平时觉得是废话,关键时刻就是甲方的紧箍咒!你手续不到位,光嘴上说停工,监理单位人机料照常备着,这钱你凭啥不給?工地上,白纸黑字签字画押的东西,比如月报确认单,法律上就是铁证!老板们再恼火,也甭跟合同和签字较劲。 记住老M的话:规矩做事,按约付钱,这才是避开官司的王道。 你们工地,监理费结算顺当不? 工程人 山东 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