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见妻子受欺负,一脚踢断对方三根肋骨!本想主动道歉赔钱得到谅解,没曾想检察院:无需赔偿,他自找的! 河南禹州一乡村道路上,男子带着突发疾病的妻子去医院。到了路口,前方一骑电动车男子挡着路,男子救妻心切,按了下喇叭,希望对方能让下路。 骑电动车的男子非但没有避让,还故意把车横在路中间,彻底堵死通行空间。他对着车内的夫妻大声呵斥辱骂,丝毫不顾及车上有急需送医的病人。男子为了妻子的救治时间,压着火气低声请求对方让路,这名男子反而更加嚣张,直接上前拉扯车门,趁妻子探身说明情况时,猛力关车门夹伤了她的头部。 本就突发疾病的妻子被这一行为刺激,身体状况快速恶化,呼吸变得急促,神情十分痛苦。丈夫看到妻子遭受无故伤害,当场上前制止,情急之下踢出一脚,以此阻止对方继续施暴。经后续鉴定,这名电动车男子三根肋骨骨折,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 男子顾不上后续纠纷,以最快速度把妻子送往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妻子有急性冠脉综合征风险,晚一步送医就可能出现严重意外。事后男子一直心怀愧疚,他主动找到对方协商,全额承担医疗费用,还额外支付补偿金,只想尽快取得谅解,承担自己认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对方收下所有赔偿后,仍然坚持报警追责,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到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常人的理解,造成他人轻伤就要承担刑责,这名男子也已经做好了接受处罚的准备。 办案检察官没有只依据伤情结论定案,而是要求调取完整现场监控,重新核实所有证人证言,同时固定妻子的急诊就医记录。监控清晰记录全程,电动车男子无故拦路、辱骂、故意伤人,一连串行为构成持续不法侵害,男子的反击仅为制止侵害,没有使用工具,也没有额外追加伤害,手段完全在合理限度内。 核查还发现,这名电动车男子此前多次无故拦路阻挠车辆通行,有明确的不良行为记录,本次事件由他主动挑衅引发。禹州市检察院将案件层报上级,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均给出一致意见,认定男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检察院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明确男子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已支付的费用可依法追回。检察机关还组织公开听证会,向双方释法说理,电动车男子最终承认自己挑起矛盾,当场向这对夫妻道歉。 这起案件彻底纠正了“谁伤谁有理”的错误认知,也明确了正当防卫的适用边界。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更不会让保护家人的人蒙受不白之冤。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普通人有权采取合理方式制止,这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 司法的温度,在于不机械法条,在于兼顾情理与是非。紧急情况下保护亲人的本能,不该被苛责。挑起矛盾、实施侵害的一方,不能凭借伤情结果转嫁责任。这起案件的处理,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守护了普通人最朴素的正义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