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女子在足浴店按摩后准备洗澡,正一丝不挂时,一陌生男子突然闯入,还在里面撒尿。女子惊吓中穿衣拍照留证据后报了警,查看监控发现男子先进入男厕,后尾随女顾客进入女浴室,女浴室门口“男士止步”标识很明显。民警到现场后,以男子醉酒为由未立案。女子觉得委屈,认为男子行为严重侵犯隐私与安全。网友:有人指责男子,有人认为足浴店有责任,还有观点认为醉酒不应成免责借口。 (来源:深圳新闻网) 2月10日,陈女士来到江苏南京一家足浴店,到了店里,陈女士先接受了按摩服务,按摩结束后,她走进女浴室,把衣服一件件脱下来,准备开始洗澡。 可就在她刚脱完衣服,还没来得及有任何动作的时候,突然女浴室的门被猛地撞开了,一个陌生男子摇摇晃晃地闯了进来。 陈女士当时整个人都懵了,脑子一片空白,又惊又怕,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男子进来后,行为十分恶劣,竟站在那儿撒尿,完全不顾陈女士的感受。 陈女士手忙脚乱地赶紧把衣服穿好,哆哆嗦嗦地拿出手机拍照留证,然后强忍着恐惧报了警。 报警之后,陈女士稍微冷静了一些,她想到查看监控,看看这男子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通过监控画面,陈女士看到,这男子先是进了男浴室的男厕,在男厕门口,他东张西望,鬼鬼祟祟的。 过了一会儿,他看到有一名女顾客走进女浴室,就趁机尾随了进去。 而女浴室门口,“男士止步”的标识特别醒目,这男子不可能看不到,可他还是不管不顾地闯了进去。 很快,民警赶到了现场。 陈女士期待着能给她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能严惩这个侵犯她隐私和安全的男子。 然而,民警却以男子醉酒为由,没有立案。 陈女士听到这个结果,委屈极了,她觉得不管男子有没有喝醉,他的行为都严重侵犯了她的隐私和安全,这是绝对不能被原谅的。 有网友指责男子的行为太过分,简直没有道德底线,也有人认为足浴店也有责任,没有管理好顾客,保障好顾客的安全,还有人觉得醉酒不应该成为男子免责的借口。 这事,从法律的角度看,到底该怎么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男子闯入女浴室,看到陈女士一丝不挂,还做出撒尿的行为,这明显侵犯了陈女士的隐私权,他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足浴店有责任保障顾客在店内的安全,防止他人随意闯入女浴室,可男子却尾随进入,说明足浴店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男子的行为让陈女士遭受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足浴店也没有给顾客一个安全的环境,从法律上说,男子和足浴店都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要是男子说自己当时喝醉了,意识不清,能免责吗? 醉酒不是免责的理由,不能因为醉酒就逃避法律责任。足浴店设置标识只是基本措施,关键是要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没做到就得担责。 您觉得在这件事里,除了追究男子和足浴店责任,还能做些什么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