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明抢啊!江苏扬州,80岁老人7年前精心挑选了一块墓地,儿女们为了让老人宽心,

妙之聊生 2026-02-14 07:50:44

这是明抢啊!江苏扬州,80岁老人7年前精心挑选了一块墓地,儿女们为了让老人宽心,花5000元买了下来。谁知,不久前家人竟发现,原本空着的墓地竟被人占用,还光明正大竖起了墓碑。一家人震惊不已,找到墓园管理方讨要说法,工作人员称:确实被当地村民强行占用了,他们拦都拦不住。对此,占用者嚣张表示:我愿意花钱买下来!这让老人万万无法接受。 闵先生的岳父岳母今年已经80多岁了,年纪越大,对身后事就越上心。 2019年的时候,老两口在扬州市的一家墓园逛了好久,几乎把整个园子都踩遍了,才终于挑中了一块墓地。 这块地位置安静,靠着一小片竹林,阳光也足,老两口越看越满意,希望百年之后能安安心心在这里长眠,就是他们这辈子最后的念想了。 闵先生和其他子女见父母喜欢,二话没说就掏了5000块钱,当场把墓地买了下来,就想着让两位老人放宽心。 之后的几年里,老两口没事就念叨几句那块墓地,偶尔还跟孩子们说,等走了之后就安安稳稳待在那儿。 一家人都以为这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谁也没再多想,也没去看。 没想到前段时间,闵先生偶然发现,岳父岳母选中的那块,原本空着的墓地里,居然立起了别人的墓碑。 他反复看了好几遍墓地编号,没错,就是自家买下的这块。闵先生脑子“嗡”的一声,立刻给家里打了电话。 等其他子女赶来,看到眼前的场景,当场震惊。 这可是自家老人千挑万选的地方,钱都交了,怎么还能被人占了呢?就跟有人明目张胆闯入自己家里一样,太嚣张了。 一家人找到墓园管理员,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管理员也是一肚子委屈,说占用墓地的是当地一个村民,下葬前既没跟墓园提前沟通,也没缴费。 下葬当天,他们拦都拦不住,对方来了好几个壮汉,甚至跟管理员推搡着打了起来,管理员实在拦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把人葬了进去。 后来管理员报了警,对方说,愿意出钱把这块地买下来。 可现在墓园早就没有空余的墓地了,老两口说什么也不同意。 太糟心了,面对墓园管理方的说辞,闵先生无法接受,这块墓地他们买了我7年了,为什么不履行好看管义务,而且事情发生后,为何不第一时间跟前他们联系,要是他们今天不来,是不是还要被一直蒙在鼓里? 面对质问,管理员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闵先生越想越气,对方胆子也太大了,法治社会竟然强占别人的私人财产,简直是无法无天。 随后,闵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当地政府负责人,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确认是当地村民强行占用,目前,派出所已介入调解。 可闵先生一家心里堵得慌,两位老人盼了好几年的归宿被人抢了,就算调解,心里这坎儿也过不去。 老两口现在天天唉声叹气,原本平静的晚年生活,全被这事搅乱了。 已经购买的墓地属于私人财产,对方这样搞和抢劫有什么区别,相关部门为什么要调解呢?这种事情都要调解,还要法律干嘛? 依据《民法典》第267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闵先生一家已合法购买并取得该墓地使用权,村民未经许可强行下葬占用,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即便对方提出出资购买,也不能否定此前侵占的违法性,更不能以调解为由免除其返还、恢复原状的责任。 墓园方作为管理方,对已售出墓地负有保管与维护义务,未能制止侵占且未及时告知权利人,已构成合同违约与管理失职,应与侵占方共同承担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派出所介入调解并非必须接受,闵先生一家有权拒绝调解,并直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强制迁坟、恢复墓地使用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老人花心思选的安息地,等了七年却被人强行占了,晚年都不得安宁,实在太不地道、太过分了。

0 阅读:108
妙之聊生

妙之聊生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