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人吗?”福建福州,一男子和朋友横穿马路,一辆轿车将朋友撞飞出去,朋友重伤昏

王哥说世情 2026-02-12 23:27:23

“还是人吗?”福建福州,一男子和朋友横穿马路,一辆轿车将朋友撞飞出去,朋友重伤昏迷,司机赶忙报警求助,报完警后司机又忙着放三角警示牌,只有男子守在朋友身旁,谁知他不怀好意,见朋友昏迷,立刻摘下朋友的金项链金手链藏进他自己包里,事后,家属发现金首饰丢了,扬言要是找不到就报警,男子害怕了,结果令人意想不到, 李某和赵某是好朋友,俩人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2025年8月4日凌晨,俩人外出后结伴而行,走到一个路口,俩人想要横穿满路。 谁知路上车多,天也已经黑透了,路上灯光昏暗,周围变得视线模糊。 俩人并肩共行,慢慢往马路对面走去,谁知突然之间,一辆小轿车飞驰而过。 轿车因为速度太过,瞬间就到了俩人跟前,赵某来不及躲避,一下就被撞的飞了出去,只听见砰的一声,赵某跌到了地面。 赵某瞬间就血流如注,他重伤昏迷,车主谢某被吓坏了,他没有料到,半夜三更还会有人横穿马路。 可事故已经发生,他立刻踩刹车停下,当他看到地上的赵某重度昏迷,谢某立刻就吓得发抖。 他手续无措,哆哆嗦嗦拿出手机报警,他不敢看赵某的伤情,不由得往外走了几步。 他打完电话,又踉踉跄跄去车后摆放三角牌警示,而此时此刻,只有李某蹲在昏迷的赵某身旁。 然而他没有丝毫悲痛,反而在心里打起坏主意。 他目光冷漠,落在赵某脖颈间的金项链上,那黄金项链闪着幽光,昏暗中依然发着光亮。 他顿时起了歹心,他扭头一看,司机正忙着放警示三角牌子,根本顾不上看他。 他迅速摘下赵某项链,又扯下赵某左手腕上12克重的黄金手链,他将两件首饰塞进包里,然后面带悲伤,假装心里十分的难过。 不大一会,急救车警车呼啸而至,立刻将重伤的赵某送进医院救治。 家属得到了消息,急匆匆就赶到了医院,医生赶忙进行了施救,赵某依旧昏迷不醒。 经过一番手术,赵某被送进了病房,这时家属才发现,他常年带着得金项链不见了。 那条项链重10.195g,黄金手链重12.616g,这两项加起来20多客,不但价值昂贵,还是赵某最心爱之物。 家属就奇怪了,即便是撞伤,也不至于把项链撞开,何况脖子上没有划伤的痕迹,难道是被人摘走了不成? 至于这个人是谁,那就说不清了。 因为中间有很多人都在场,到了医院,更是人多手杂。 可家属一想,他们都不可能,因为众目睽睽之下,伤者就是焦点,谁会这个时候动手偷盗财物? 家属有了怀疑,他们表示,如果找不到就会报警调查。 李某一听心里就慌了,他回到家里,越想越怕。 他拿出那条金项链交给家属,说这是他在车祸现场找到了项链。 李某的表情十分别扭,家属越想越觉得怀疑,要是在车祸现场丢失,这么久的时间了早就被人拾走了。 可是这时,家属发现赵某手腕处的金手链也不见了,这一下家属就更加怀疑是被人做了手脚。 家属再次追问李某,李某更加慌了,他当时没说什么,第二天一早,他就把金手链交还给了家属。 他说金手链是在自己清理麻将桌时发现的,但是这样的说法,怎么就感觉不太对头。 之后家属报警,非要查出来是怎么回事,金项链金首饰到底是如何丢失,怎么好巧不巧,两样首饰都在李某手中? 经过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后只有李某在赵某身边旁停留过。 面对警方的询问,李某终于崩溃,交代了全部犯罪的事实。 经过鉴定,被盗的22.811克黄金首饰按当日金价计算,总价值18363元。 李某痛哭流涕,后悔自己一时的贪念,他把金首饰已经还给了赵某家属,他希望家属能够网开一面。 家属经过考虑,既然金首饰已经失而复得,他们也不想过多的追究,家属选择了原谅,给他出具了谅解书。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 李某趁好友赵某重伤昏迷,司机报警无暇顾及之际,秘密摘取赵某价值18,363元的黄金首饰,符合“秘密窃取”的构成要件。 尽管李某与赵某是朋友关系,但财物所有权属于赵某所有,李某的行为未获允许,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金首饰的目的。 因此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但是鉴于李某已经将项链退还给了赵某家属,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愿意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赵某家属谅解。 因此法院进行了综合评估,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李某因为一时的贪念,造成大祸,偷鸡不成蚀把米,全是贪心惹得祸!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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