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这事儿挺典型的,给大家敲了个警钟。一个边牧没牵绳,把路人给咬了,现在狗主人直接被拘留了。要我说,抓得好。 事情是1月19号出的,在浮梁镇美院星城。路人宋某好好走着,就被居民涂某某那只没拴绳的边牧冲过来咬了。报警后,警察一查,遛狗不牵绳,导致狗失控伤人,这行为在新《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属于“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他人受伤”,而且情节算重的,够得上拘留了。最后处理结果是狗主人涂某某被行政拘留,还得赔人家医药费。 这里的关键点是,今年(2026年)1月1号开始,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生效了。里边的第八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没给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动物伤了人的,可以罚一千块以下;要是情节重,那就得进去蹲五到十天。遛狗不牵绳,就是最典型的“没采取安全措施”。以前可能很多时候批评教育、罚点款就完了,现在新法是动真格了,真能拘人。 我看网上有些人可能觉得,“我家狗很乖”、“不咬人”,但这真不是理由。狗毕竟是动物,再聪明也有受惊、兴奋的时候,路边突然窜出个车、遇到别的狗,谁都保不准它会怎样。一根牵引绳,既是保护路人,也是保护狗自己,别让它乱跑被车撞了或者走丢了。说到底,这是基本的养狗责任,也是对别人的尊重。 现在新法给了更硬的处罚依据,对那些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没事儿”的狗主人,算是上了一道紧箍咒。希望这事儿能让更多人长记性:文明养狗不是口号,遛狗牵绳是底线。别等出了事,赔钱又进去,才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