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一下来,城镇户口的人估计后悔惨了!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其中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定再次明确,不少人关心的“城里人下乡买房”“农村户口价值”等问题,政策边界已清晰划定。 往前推十年八年,城镇户口绝对是香饽饽,不管是农村的年轻人,还是已经在农村有宅基地的中年人,都拼了命想往城镇挤。那时候大家都觉得,农村户口除了能分点地种庄稼,没什么实际用处,看病、上学、找工作,哪一样都不如城镇户口方便。 为了把农村户口换成城镇的,有人托关系、花人情,甚至愿意放弃家里的老宅基地,就为了能在城镇落上户,觉得这样才算有了“铁饭碗”,才算真正脱离了农村。可没人想到,短短几年时间,政策风向变了,农村宅基地的价值被一步步盘活,而那些当年果断迁走户口的人,如今再想沾农村的光,几乎没有可能。 2026年的一号文件,把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划得明明白白,核心就是一句话: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只能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城里人想下乡买宅基地、买农房,门都没有,就算签了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 湖南益阳就有这样的案例,一个城里人老夏,想下乡买块宅基地建房养老,花15万跟别的村的村民签了买卖合同,结果因为老夏不是那个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院判合同无效,老夏虽然拿回了15万购房款,但耽误了好几年时间,养老建房的想法也落了空。一号文件也再次强调,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建设商品住房,严查城里人违法购买农房宅基地,这就彻底堵死了城里人下乡占宅基地的路。 文件还明确,要依法盘活闲置宅基地,让农民能通过流转、有偿退出等方式,从宅基地上赚到钱。这可不是空口说白话,现在全国大部分农村,都已经完成了宅基地确权登记,截至2025年底,全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率已经超过98%,每家每户都拿到了不动产权证,自家的宅基地多大面积、边界在哪,都写得清清楚楚,农民对宅基地的权益,有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就拿浙江宁波江北区来说,这里早就开始试点宅基地流转,村里把村民闲置的宅基地统一收集起来,再流转给企业搞农旅项目,村民每个月能拿到稳定的租金。甬江街道畈里塘村,把村里3000平方米的闲置宅基地委托给旅游公司开发,村民按15元/平米·月的标准收租,而且每年还会涨1元/平米·月,一户人家如果有100平米的闲置宅基地,每个月就能拿到1500元租金,一年就是18000元,这对于农村老人来说,相当于多了一笔养老钱。 除了流转,自愿退出宅基地也能拿到不少补偿。江苏如东县就出台了明确的政策,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按450元/㎡补偿;如果已经把户口迁走,不再是村集体成员,自愿放弃宅基地的,按300元/㎡补偿;要是宅基地原来的主人已经去世,法定继承人放弃宅基地的,按200元/㎡补偿。一户村民如果有120平米的宅基地,要是自愿退出,最多能拿到54000元补偿,而且如果退出后在县城买房,还能再拿到400元/㎡的购房补贴,相当于又省了一笔钱。 有人可能会说,那把城镇户口迁回农村不就行了?其实没那么简单,现在城镇户口迁回农村,条件卡得非常严。湖北就明确规定,只有几种特殊情况才能迁回,比如本人已经从城镇返回农村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夫妻一方户口在农村,另一方可以投靠落户;还有湖北籍的应届毕业生,没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 如果只是单纯想为了拿宅基地、领补偿,把城镇户口迁回农村,根本批不下来,就算找关系也没用,现在户口迁移都是规范化管理,每一步都要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迁回。 当年那些挤破头迁城镇户口的人,大多是觉得农村没发展,可现在,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农村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看病有新农合,上学有乡村学校,交通也越来越方便,再加上宅基地能流转、能拿补偿,农村户口的价值越来越高。 而城镇户口,除了当年的教育、就业优势,现在已经没什么特别的好处,反而失去了宅基地这个“香饽饽”。很多当年迁走户口的人,看着老家的亲戚靠宅基地赚钱、拿补偿,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心里别提多后悔了。 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政策一直在变化,不管做什么选择,都要看得长远一点,不然很可能像现在这些城镇户口的人一样,错过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只能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