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的亏大了!”上海徐汇,男子在儿子结婚时,豪掷1000万元给儿子儿媳买了一套婚房,2年多后,又在儿媳快生产时,转给儿子650万元,让儿子买了一套学区房并登记在儿媳名下。怎料,又过了3个月,儿媳与儿子分居,儿媳随后更是提起离婚诉讼。男子不愿意了,表示购买学区房的房款是儿媳以打胎为要挟,向自己借的钱,要求儿子儿媳返还。男子儿子没有异议,但是儿媳却表示购买学区房的房款是男子弥补儿子过错以及感谢其生子的赠与,拒绝返还。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上海徐汇的电子屏上跳动着几组刺眼的数字:650万,1000万,还有隔壁案卷里的2400万。 这不仅仅是银行转账单上的冷冰冰的数据,这是两代人关于财富、血脉和信任的博弈筹码。 就在2024年5月,一位名叫老唐的父亲在法庭上听到了那个让他心脏骤停的判决:他为了孙女借出去买房的650万元,儿媳不需要还一分钱。 而在另一个平行时空里,另一位上海父亲豪掷2400万买婚房,却用一张薄薄的纸条,在小两口结婚不到三个月就闹离婚的绝境中,硬生生守住了1500万的底线。 这两个结局天壤之别的故事,在这个寒冷的冬天被摆在一起审视时,你会发现,这里面藏着的不是运气,而是赤裸裸的法律技术与人性算计。 先把时钟拨回到6年前。彼时,老唐夫妇财大气粗、出手豪阔,毫不迟疑地掏出一千万元,为儿子儿媳购置了一套婚房,尽显对子女的关爱与财力的雄厚。 那时候大家都以为这是幸福生活的入场券,谁能想到,这竟是漫长噩梦的开始。 到了2023年,这个看似光鲜的家庭内部已经千疮百孔。老唐的儿子身负“三重原罪”:隐瞒婚史、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甚至荒唐到怀疑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亲生的。 信任这东西,一旦碎了,连渣都捡不起来。儿媳在这个时候甩出了终极筹码:引产,离婚。 这对于等着抱孙子的老唐夫妇来说,无疑是致命一击。 为了保住这个还没出生的孩子,也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混账错,老唐夫妇在2023年6月,也就是孙女出生前夕,做了一个孤注一掷的决定。 他们四处筹措,甚至动用了借贷手段,凑齐了650万元。此笔款项,以购置一套学区房为由支出,随后该房产直接登记在了儿媳名下,整个过程看似顺理成章,实则暗藏玄机。 老唐当时留了个心眼,他在转账备注里写了“购房款”,还让儿子当天补了一张借条。他以为这就叫“先礼后兵”,既安抚了儿媳生下孩子,又锁定了这笔钱的债权属性。 但他算错了一点:这笔钱到底是被胁迫的“赎金”,还是心甘情愿的“抚恤金”? 孩子顺利出生了,但和平只维持了不到三个月。2023年9月,儿媳携子与家人分居,宛如平静湖面投下巨石。未几,一纸离婚诉状接踵而至,打破了原本看似安稳的生活,令人猝不及防。 虽然法院考虑到孩子还在哺乳期,暂时驳回了离婚请求,但老唐坐不住了。他立刻反手起诉,要求小两口归还那650万。 法庭上的交锋异常惨烈。儿子这时候倒是和老爹站在一边,承认借债。但这种承认在法律面前毫无意义,因为那是他一个人的债。 儿媳的律师抓住了致命的漏洞:这张借条上,只有丈夫的签名,没有妻子的名字。 这就是《民法典》第1064条中那个著名的“共债共签”原则。 法院的逻辑像手术刀一样精准且冰冷:这650万买的学区房,不是买菜买米,它远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儿媳既不知情,也没签字,事后更没追认。老唐主张这是借款,但在儿媳眼里,这是公婆为了求她生下孩子、维持这段破碎婚姻而支付的“对价”。 最终,经法院审慎审理与裁决,判定儿媳在该债务关系中无需承担共同还款之责。此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明晰了责任界限。老唐手里的借条,变成了一张只能向自己儿子讨债的废纸。 如果老唐看过隔壁那个“2400万父亲”的操作,他可能会悔得拍断大腿。 那位父亲在给儿子买那套2400万豪宅时,不是事后补救,而是在资金划拨的那个当下,就让儿子签下了借款协议。 婚后不过三月,这对小夫妻便匆匆劳燕分飞。女方竟狮子大开口,妄图分割价值1500万的房产。好在法院坚守公正,最终支持了男方父亲合乎情理的主张。 鉴于借贷关系清晰明确,此笔款项已然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在明确的债权债务界定下,该资金的性质已符合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标准。想分房子?可以,先把债背上。 老唐的悲剧在于,他试图用金钱去填补儿子婚姻的黑洞,却在程序上忽略了最关键的闭环。 他以为转账备注和儿子的借条就是保险箱,却忘了在法律的语境里,未经配偶同意的巨额举债,在婚姻破裂的清算时刻,往往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特别是当这笔钱还夹杂着“保胎”、“挽回婚姻”这种复杂动机时,它更像是一种带有目的性的赠与,而非单纯的借贷。 看着2024年5月那份驳回诉求的判决书,再看看如今早已分崩离析的家庭,这650万的学区房,最终成了一座借贷无门、赠与不甘的孤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