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小仙女省吃俭用花了3万块钱买了一条金手链,结果才戴了10天,金手链竟然丢了。小仙女心疼的不行,转头就找商家赔偿,说金手链的设计有有问题,卡扣不紧才导致意外脱落的,商家必须给赔偿一条才行。可商家随后的一句话,让小仙女哑口无言。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深圳的潘女士自然也不例外,她从小就喜欢戴一些首饰装扮自己,等长大了,见身边的同事一个个的穿金戴银,心里更是羡慕的不行。 可金首饰实在太贵了,潘女士收入一般,她根本就不舍得买。尤其是近几年金价飞涨,潘女士的心里更是百感交集。 早知道这样,就应该提前买一些!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潘女士趁着金价回调,连忙跑到店里,挑选了一条喜欢的金手链,虽然克数并不多,可也花了潘女士3万多块钱。 钱花了可以再挣,潘女士虽然一阵肉疼,可她认为,买了这件金手链,也算是实现了自己一个小小的梦想,另外,金首饰不同于其他的东西,这玩意放着还能升值。 等付了钱拿到金手链之后,潘女士迫不及待的便把手链戴上了,在那一刻,潘女士内心激动不已,时不时的就会抬起手腕欣赏一番。 可让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这份欣喜并没有维持太久。这才戴了第10天,下班回来的潘女士正准备把手链摘下来清理一下,结果却发现手腕上空空如也! 潘女士的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宕机了几秒钟后,潘女士这才反应过来:金手链丢了! 慌张的潘女士努力回忆着自己经过的地方,不放过任何的角角落落,甚至连家里的垃圾桶都翻出来了,可依然不见金手链的踪迹。 折腾了半天,潘女士怅然若失的坐在地上,心里忍不住的懊悔。 才买了10天的金手链就丢了,早知道就把扣子给扣的紧一些了。 说到这里,潘女士突然想起来了,她买的这一条金手链设计精美,款式也新,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卡扣有些松。 起初潘女士也有些担心,生怕把金手链给弄丢了,没想到这么注意的佩戴,最后还是丢了。 肯定是金手链设计存在问题,不然就不会丢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买受人可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货、减少价款等。 为此,如果金手链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潘女士的诉求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想到这一点,潘女士立刻拿着当初购买金手链的发票来到首饰店,要求金店赔给她一条新的。 老板在得知潘女士的诉求之后,先是安慰潘女士不要着急,接着便让店员拿出同款的金手链进行查看。 经过现场检查,无论是店员还是金店的老板,并没有发现金手链存在设计问题。 金店老板告诉潘女士,金首饰作为贵重金属,在进行加工时,都是需要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是不允许流入市场的。 另外,金手链的质地本来就偏软,如果卡扣没有卡紧的话,也非常容易松动。 潘女士听完不乐意了,老板这是什么意思?她省吃俭用买的金手链,平时爱惜的不行,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的丢失呢?就是金手链的设计有问题! 面对潘女士的无端指责,老板也不生气,轻飘飘的说了一句:那你拿出证据好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既然潘女士一口咬定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那事情就简单了,只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就好了。 潘女士听完,顿时哑口无言。她哪里有什么证据呢? 事情曝光之后,也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 有人说,完全可以理解潘女士丢失金寿林的心情,不过却无法理解潘女士的做法。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把金手链丢失了,却认为是金手链的设计存在问题。 这就像是买了一张床之后失眠了,就认为是床的原因,要求退货是一样的道理。 也有人愿意相信潘女士,从潘女士的表述中不难看出她确实非常喜爱这一条金手链,平时肯定爱惜的不行。 如果是正常佩戴的情况下,金手链也不会如此轻易的就脱落,不排除金手链在设计上存在问题。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