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下半年,大陆对和平统一提出“一纲四目”的统一条件: 1.“一纲”:“只

风物长宜 2026-02-10 21:16:54

1961年下半年,大陆对和平统一提出“一纲四目”的统一条件: 1.“一纲”:“只要台湾回归祖国,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总裁(指蒋介石)与兄(指陈诚)意见妥善处理。” 2.“四目”包括:“第一,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事安排等悉由总裁与兄全权处理。第二,所有军政及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第三,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总裁与兄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第四,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 1965年7月,蒋氏父子在日月潭涵碧楼与曹聚仁拟出了六项统一条件(其中许多是教员原来提到过的),向教员转达这六项条件。六项条件是: (1)蒋偕同旧部回到大陆,可以定居在浙江以外的任何省区,仍任国民党总裁。北京建议拨出江西庐山为蒋居住与办公的汤沐地(即封地)。 (2)蒋经国任台湾省省长。台湾除交出外交与军事外,北京只坚持农业方面耕者有其田,其他内政完全由台湾省政府全权处理。 (3)台湾不得接受任何军事与经济援助,财政上有困难,由北京照美国支援数额照拨补助。 (4)台湾海空军并入北京控制。陆军缩编为四个师,其中一个师驻在厦门、金门地区,三个师驻在台湾。 (5)厦门与金门合并为一个自由市,作为北京与台北间的缓冲与联络地区。该市市长由驻军师长兼任,由台北征求北京同意后任命,其资格应为陆军中将,政治上为北京所接受。 (6)台湾现任文武百官的官阶、待遇照旧不变。人民生活保证只可提高,不可降低。 这些条件,实际上是蒋介石通过曹聚仁和大陆多次交涉后形成的,应该说,对双方也都有利,可以说是海峡两岸对峙16年来历史性的突破。 然而,正当此事进行之中,特殊十年爆发,一些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受到冲击。蒋得知这些情况后,产生了疑虑并改变了主意,否定了与曹聚仁商妥的六项条件,由此中断了大陆的联系。

0 阅读:12
风物长宜

风物长宜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