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35岁女子去棋牌室打牌时,认识一55岁男子,男子说他离异,二人开始恋爱。男子为表诚意,花25012元给女子购买一个金镯子。几天后就被妻子发现,妻子起诉,要求返还购买金镯子的夫妻共同财产。情人认为,她不知男子没有离婚,她也是受害者,男子应承担一半份额12506元。男子却说:“我不承担那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媳妇要我就往回要,我支持我媳妇。”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2026年1月13日,随着辽宁锦州中级法院的法槌落下,电子屏上的执行金额最终定格在25012元。 对于35岁的周某来说,这串数字不仅仅是一笔债务,更是一记响亮的耳光。这记耳光跨越了两个年头,从2025年的盛夏一直抽到了2026年的隆冬。 她所输掉的,远非金钱所能衡量。在这场无形的博弈中,折戟沉沙的还有身为成年人应有的、最基本的识人之明,令人扼腕叹息。 故事的起点极其庸俗,发生在那个人声鼎沸的棋牌室。2025年7月,年届而立的周某,在此处与55岁、阅历丰富、深谙世故的“老江湖”王某伟不期而遇。 在牌桌这种充满算计的场合,王某伟抛出了第一个诱饵:离异,单身,有阅历。对于一个小他20岁的女性来说,这种“大叔”人设往往意味着某种捷径。 为了坐实这个“优质单身男”的身份,王某伟下了血本。8月20日,他一掷千金,斥资25012元购得一只金手镯,而后亲手将其戴于周某的手腕之上,尽显深情厚意。 在那一刻,周某以为自己抓住了爱情的红利。她甚至没来得及怀疑,为什么这个男人出手如此阔绰,却连一张离婚证都没给她看。 然而,命运所馈赠的一切礼物,皆于无形中暗自标价。每一份看似无偿的获得,实则背后都藏着代价,提醒着我们不可肆意妄取。这只镯子的“试用期”,短得可怜。 仅仅几天后,一通电话打碎了周某的美梦。电话那头的女人叫翟某清,不仅没离婚,甚至还没死心。她用原配的身份通知周某:你手上的金子,是我家的夫妻共同财产。 局面瞬间变得尴尬且狰狞。按照常理,这是一场“渣男欺诈”引发的伦理惨剧,但在利益面前,人性才真正露出了獠牙。 这一场博弈最精彩,也最讽刺的地方,不在于原配的愤怒,而在于那个男人的“精算”。 当翟某清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返还25012元时,周某试图发起最后的抵抗。她辩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是被“被小三”的,甚至为了逃避返还,她声称“镯子已经丢了”。 也就是在庭审现场,王某伟完成了他人生中最无耻的一次“反杀”。 面对周某提出的“男人也有错,应该承担一半责任(12506元)”的诉求,王某伟没有半分犹豫,当庭表示:“我不承担。此乃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我媳妇有索回之意,我自当全力支持她将其讨回。毕竟这既是她的诉求,也是我们应维护的权益。” 听听这话,多么完美的商业闭环。 他在2025年的夏天享受了情人的陪伴,付出的成本是一只金手镯。到了秋天东窗事发,他迅速站队回归家庭,利用法律赋予原配的“共同财产追回权”,把这笔嫖资又完好无损地拿了回去。 这哪里是出轨,这分明是一场零成本的“白嫖”。 有些看客觉得好笑,说如果周某真把镯子留住了,按最近金价从700飙到1500的疯涨劲头,她甚至还能赚一笔。 但法律逻辑是冰冷的,它不关心金价走势,只关心物权归属。 法院判决逻辑严谨、无懈可击。王某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此赠与源于婚外不正当关系,有悖公序良俗,自始不具效力。 换句话说,不管周某知不知情,不管镯子是丢了还是藏了,这笔不当得利必须吐出来。 这就是为什么一审判决要求全额返还,而到了今年1月13日的二审,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这起案子宛如一记响亮的警钟,为所有妄图走捷径之人敲响了长鸣之音。它以现实为教材,给众人上了深刻的一课,警示着莫存侥幸,踏实前行方为正道。当你以为遇到了一个愿意为你花钱的“成熟男人”时,或许对方只是在利用你的贪婪,玩一场随时可以撤资的游戏。 王某伟虽赢了钱,却彻底输掉了作为人的体面。他用妻子的刀,杀死了情人的心,最后把钱揣回了自家口袋。 而周某,那个在镜子前试戴手镯时满心欢喜的女子,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她不仅要掏出那两万五千块真金白银,还要背负着“第三者”的骂名,在锦州这个不大的城市里狼狈退场。 在这个世界上,免费的午餐不仅昂贵,而且通常都带着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