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为避催婚领证假结婚,隐瞒婚史骗两男子财物,孩子生父竟是合法丈夫。 上海

赵广宇探微一二六五 2026-02-10 08:29:39

上海女子为避催婚领证假结婚,隐瞒婚史骗两男子财物,孩子生父竟是合法丈夫。 上海林女士因父母催婚,与程某领证达成假结婚。林女士隐瞒已婚事实,先后在网上结识赵某、李先生并谈婚论嫁,她与赵某办婚礼并谎称怀孕,又花3000元雇演员假扮父母,与李先生家人见面并收取8万8彩礼,为二人安排不同演员避免露馅。 后续林女士与赵某分手,却以“生下儿子”为由向其索财,同时向分居的李先生谎称孩子是他的,用孩子视频稳住对方。 赵某发现孩子实为女儿且年龄不符,李先生则察觉视频中男子声音与“岳父”不符,二人先后报警。 警方查实,孩子是林女士与程某2023年所生,其怀孕生子均为谎言,目的是骗取财物,而林女士仍认为自己只是婚外情,殊不知已触犯法律。 我国并无“假结婚”概念,林女士与程某完成结婚登记,即构成合法婚姻,其与赵某办婚礼、与李先生以夫妻名义谈婚论嫁的行为,已构成事实重婚,符合《刑法》258条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同时其虚构怀孕生子事实骗取财物,数额已达诈骗罪“数额巨大”范畴,将面临数罪并罚的制裁 。 林女士的认知偏差尤为典型,她将合法婚姻当作应付父母的工具,将欺骗索财视为“婚外情的小事”,本质是将婚恋关系完全功利化,无视他人的情感与财产权益,也漠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而赵某、李先生的遭遇也提醒普通人,婚恋中切勿因情感轻信放弃信息核实,面对领证推脱、身份信息模糊等疑点,需保持理性,避免陷入情感与财产的双重骗局。 父母的催婚焦虑,这种焦虑催生了为结婚而结婚的畸形选择,也让部分人漠视婚姻的法律属性。 同时,网络交友的信息不对称,为林女士的欺骗行为提供了便利。 婚姻非儿戏,登记即受法律约束,任何突破法律与道德边界的行为,终将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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